- 索 引 号:
- 11450200699898888N/2022-47912
- 效力状态:
- 发文单位:
-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标 题:
- 柳人社规〔2022〕16号 关于柳州市实习实训基地认定及申报实习实训生活补贴的通知(试行)
- 发文字号:
- 柳人社规〔2022〕16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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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人社规〔2022〕16号 关于柳州市实习实训基地认定及申报实习实训生活补贴的通知(试行)
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我市企事业单位与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合作建立实习实训基地,吸纳全国各地优秀大学生接触柳州,为来柳就业创业创造充分有利条件,根据《中共柳州市委员会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才集聚更大力度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柳发〔2022〕7号)文件精神(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为做好柳州市实习实训基地认定及在基地实习实训大学生生活补贴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习实训基地申请及认定
(一)实习实训基地单位申请条件
1.在柳州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成立、注册或登记并取得相关证照,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1)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能够持续提供有助于提升引才聚才效果及引智能力的实习实训岗位;
(2)能够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3)具备开展实习实训所需的师资力量和培训条件;
(4)申报单位一般为事业单位、大中型企业、专精特新类企业。
(二)实习实训基地单位认定及实习实训人员参加活动的要求
1.实习实训基地的设立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单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近三年未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2)所申请的实习实训岗位不属于易发生工伤的岗位。
2.实习实训人员到单位参加实习实训活动
(1)实习实训人员根据本人意愿与实习实训基地通过双向选择达成实习实训意向,作为实践锻炼的一项就业准备活动,与实习实训基地签订1~3个月的“实习实训协议”后开展实习实训。
(2)参加实习实训人员的条件
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国内“双一流”建设学科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学生。
(3)实习实训基地为实习实训人员按月发放基本生活补助。
(三)申报程序
申请实习实训基地认定采取线下办理方式进行:
1.单位填写《实习实训基地认定审核表》和《实习实训基地认定审核汇总表》,提交材料到对应的审核部门审核。申报材料按以下路径报送至对应的部门审核:
(1)上汽通用五菱公司、柳工集团(含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柳钢集团(含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东风柳汽、广西汽车集团(含柳州五菱汽车工业有限公司)、鱼峰集团(含广西鱼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科技大学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柳州市人才服务和人事培训考试中心(以下简称“市人才中心”)审核;
(2)市属九大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将申报材料汇总后报主管部门审核;
(3)市本级事业单位将申报材料汇总后报主管部门审核;
(4)除上述单位外,其他单位将本单位申报材料汇总后报送至所在城区(开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
2.各主管部门和各城区、开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申报材料后,填写《实习实训基地认定审核汇总表》和《审核材料情况说明》,报送至市人才中心。
3.市人才中心复审后上报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评审认定,根据评审结果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四)申报材料
1.《实习实训基地认定审核表》;
2.《实习实训基地认定审核汇总表》;
3.《审核材料情况说明》;
4.申请单位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提供)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事业单位提供)(核原件);
5.单位缴纳社保凭证。
(五)时限要求
实习实训基地认定常年受理,按月审批,各主管部门、城区(开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于收到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初审后提交至市人才中心复审;市人才中心应于收到材料5个工作日内日完成复审并上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评审认定,市人才中心根据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六)奖励标准
对经我市认定并接收实习实训大学生的基地所在单位给予最高5万元奖励。
(七)奖励发放
审核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人才中心按申报途径将资金拨付到申报单位。
二、实习实训生活补贴
(一)补贴范围、条件和标准
补贴范围和条件:在经我市认定的基地实习实训的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的在校大学生。
补贴标准:博士1500元、硕士1000元、本科500元每人每月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最长补贴3个月。
(二)申报程序
申请补贴采取线下办理的方式进行:
1.申请人填写《在基地实习实训生活补贴申请审核表》,并提供身份证件、学生证给单位。
2.单位初审后,填写《在基地实习实训生活补贴申请审核汇总表》,提交材料到对应的审核部门审核。申报材料按以下路径报送至对应的部门审核:
(1)上汽通用五菱公司、柳工集团(含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柳钢集团(含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东风柳汽、广西汽车集团(含柳州五菱汽车工业有限公司)、鱼峰集团(含广西鱼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科技大学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人才中心审核;
(2)市属九大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将申报材料汇总后报主管部门审核;
(3)市本级事业单位将申报材料汇总后报主管部门审核;
(4)除上述单位外,其他单位将本单位申报材料汇总后报送至所在城区(开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
3.各主管部门和各城区、开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申报材料后,填写《在基地实习实训生活补贴申请审核汇总表》和《审核材料情况说明》,报送至市人才中心审核。
4.市人才中心将审核结果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三)申报材料
1.《在基地实习实训生活补贴申请审核表》;
2.《在基地实习实训生活补贴申请审核汇总表》;
3.《审核材料情况说明》;
4.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学生证(核原件)。
(四)时限要求
在基地实习实训生活补贴常年受理,按次审批,同一申请人仅能申请一次。各主管部门、城区(开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于收到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提交至市人才中心审核、公示。
(五)补助发放
审核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人才中心按申报途径将资金拨付到对应审核部门;各审核部门将资金拨付至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将资金拨付至申请人账户。
三、管理和监督
(一)实习实训基地实习实训人员变动时,实习实训基地所在单位应在人才正式离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所属审核部门书面报告;审核部门自收到书面报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行确认,并报市人才中心备案。按申请人实际在基地月数(每满1个月发放1个月原则,最长补贴3个月)结算补贴。
(二)人才补贴资金专款专用,资金日常管理、项目绩效评价由各主管审核部门和各城区、开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合市财政局以及相关审核部门共同做好资金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三)补助经费的使用与管理须严格执行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并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四)实习实训基地所在单位对本单位实习实训人员的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申请和冒领补贴的,一经查实,立即追回,取消后续申报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其他
给予个人的补贴均为税后所得。市人才中心将补贴资金和补贴税款一并逐级拨付至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收到资金后,应按审批结果及时将补贴发放给申请人,并依法履行代扣个人所得税职责。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实习实训基地认定申请审核表
2.实习实训基地认定审核汇总表
3.在基地实习实训生活补贴申请审核表
4.在基地实习实训生活补贴申请审核汇总表
5.审核材料情况说明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柳州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