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关于柳州市实习实训基地认定及申报实习实训生活补贴的通知(试行)》政策解读
来源: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
2022-12-23 17:29  
根据人才新政2.0中“(三)鼓励我市企事业单位与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合作建立实习实训基地,吸纳全国各地优秀大学生接触柳州,对经我市认定并接收实习实训大学生的基地所在单位给予最高5万元奖励;对在基地实习实训的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的大学生,按照博士1500元、硕士1000元、本科500元每人每月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最长补贴3个月。”相关规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草拟《关于柳州市实习实训基地认定及申报实习实训生活补贴的通知(试行)》(以下简称“通知”),现对《通知》作如下政策解释:
一、《通知》明确柳州市实习实训基地认定及申报实习实训生活补贴实施的范围和标准
柳州市实习实训基地认定及申报实习实训生活补贴明确给予基地所在单位的奖励必须经我市认定;明确给予实习实训生活补贴的申请人,必须在经我市认定的基地实习实训的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的在校大学生。
二、《通知》明确柳州市实习实训基地认定及申报实习实训生活补贴申请及认定
申请程序为申请人提交材料,各大单位或各主管局城区审核公示后,符合条件的提交至市人才中心办理。
三、《通知》明确柳州市实习实训基地认定及申报实习实训生活补贴的管理和监督
(一)申请人在实习期间有变动的,用人单位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所属审核部门书面报告,审核部门自收到书面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确认,并提交书面报告至市人才中心,按申请人实际在基地月数(每满一个月发放一个月原则)结算补贴。
(二)人才补贴资金专款专用,资金日常管理、项目绩效评价由各主管审核部门和各城区、开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市财政局负责资金的监督。
(三)用人单位对本单位人员的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申请和冒领补贴的,一经查实,立即追回,并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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