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450200699898888N/2022-47633
- 效力状态:
- 发文单位:
-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标 题:
- 柳人社规〔2022〕11号 关于开展柳州市人才分类认定的通知(试行)
- 发文字号:
- 柳人社规〔2022〕11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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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人社规〔2022〕11号 关于开展柳州市人才分类认定的通知(试行)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柳州市委员会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才集聚更大力度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柳发〔2022〕7号)文件精神(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为做好人才分类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才认定范围、类别和条件
(一)认定范围
1.全职引进到柳州市本级、五城区及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的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并在柳参加社会保险的人才;
2.全职引进到广西科技大学、上汽通用五菱公司、柳工集团、柳钢集团、东风柳汽、广西汽车集团、鱼峰集团,以及上述单位在柳登记注册和参加社会保险的下属子公司工作并在柳参加社会保险的人才;
3.全职引进到我市创业就业并符合C类及以上认定标准的高端人才,可免除在柳参保要求参加认定。
(二)认定类别
1.根据《若干措施》的《人才分类标准》认定为A-G类人才。
2.入选《柳州市“5+5”产业领域重点企业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企业,在《目录》有效期内可不受《人才分类标准》的条件限制自主评选不超过3名高层次人才。自主评选的高层次人才经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审定后等同柳州市人才认定类别享受人才政策待遇。自主评选通过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仅在评选单位使用,如变更工作单位则失去高层次人才身份,不再享受相关人才政策待遇。
3.对于行业内业绩成果突出,但不能参照《人才分类标准》直接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可采取同行推荐、评审认定和“一事一议”等方式进行认定。
4.各行业主管部门可参考《若干措施》的《人才分类标准》,结合本行业领域工作实际,自主完善相当于A至E类人才分类标准,报备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
(三)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的人才应具备《若干措施》的《人才分类标准》规定的标准和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以及良好的职业道德;
2.有较好的身体素质,能坚持创新创业创造工作;
3.E类及以上人才引进时应不超过55周岁(来柳创业的C类及以上人才,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F类及以下人才引进时应不超过50周岁。
二、人才认定程序
人才分类认定采取线上办理的方式进行,申请人需事先在手机上安装“龙城市民云APP”,注册并实名认证后登录智慧人才服务平台办理。
(一)个人步骤
申请人在智慧人才服务平台上的“人才认定”—“在线认定”服务事项按要求填报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填报完成后提交申请。申报信息将推送至用人单位审核。
(二)用人单位步骤
用人单位初审,符合条件的在本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通过审核并上传公示证明材料。申报信息按以下路径推送至对应的审核部门审核:
1.上汽通用五菱公司、柳工集团(含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柳钢集团(含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东风柳汽、广西汽车集团(含柳州五菱汽车工业有限公司)、鱼峰集团(含广西鱼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科技大学的申报信息推送至柳州市人才服务和人事培训考试中心(以下简称“市人才中心”)审核;
2.市属九大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申报信息推送至主管部门审核;
3.市本级事业单位的申报信息推送至主管部门审核;
4.除上述单位外,其他单位的申报信息推送至单位所在城区(开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
(三)审核部门步骤
各审核部门对本单位主管或辖区内的申报信息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提交市人才中心办理。
(四)市人才中心收到各审核部门报来的人才认定申报信息后,根据申报类别区分办理:
1.F类及以下的根据审核部门的审核结果,市人才中心备案、根据审核结果予以公示。
2.E类和D类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评审后,市人才中心根据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3.C类及以上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评审后,将评审结果提交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审定后由市人才中心予以公示。
公示无异议的,予以认定。
三、申报人才认定所需材料
(一)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护照(外籍人才提供)或通行证(港澳台户籍人才提供)。
(二)申请人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最高学位(学历)证书在国外获得的外籍人才,其学位(学历)应经我驻外使、领馆或由申请人获得学位(学历)所在国驻华使、领馆或我国学历认证机构认证。
(三)具备相应人才类别资格条件的依据材料,如任职证明、职称证书、荣誉证书或批文、立项文件等。
(四)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首次办理人才认定的用人单位,需在自治区一体化平台注册并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提供)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事业单位提供)。
四、时限要求和其他
(一)申报时限
人才分类认定常年受理,按月审批,用人单位每月10日前提交的认定申请,各审核部门应于当月20日前提交至市人才中心;用人单位每月10日以后提交的认定申请,顺延至次月审批。
(二)办结时限
1.F类及以下人才
市人才中心应于每月20日后5个工作日内根据审核部门提交的审核结果予以公示。
2.E类和D类人才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评审,市人才中心根据审定结果于5个工作日内予以公示。
3.C类及以上人才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评审,评审后将结果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市人才中心根据审定结果于5个工作日内予以公示。
(三)其他
人才在完成人才类别认定后再取得更高的学历、职称、荣誉成果等,符合更高一级的人才分类标准,可进行重新认定。重新认定的人才,奖励补贴仍按首次引进柳州时所具备的条件享受。
五、认定结果运用
新引进人才完成人才分类认定后,可在柳州市智慧人才服务平台生成“龙城人才码”并享受相关权益和服务,符合条件的可以办理人才生活补贴、购房补贴等人才待遇。
六、管理考核
用人单位应于每年1月31日前登录智慧人才服务平台填报《柳州市人才动态信息表》,加强对本单位人才的管理。各审核部门应加强与本行业、辖区内的人才联系,做好人才服务。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