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450200699898888N/2026-12015
- 效力状态:
- 发文单位:
-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6年07月30日
- 标 题:
- 柳人社规〔2026〕1号 关于开展柳州市人才分类认定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柳人社规〔2026〕1号
- 发布日期:
- 2026年0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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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人社规〔2026〕1号 关于开展柳州市人才分类认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柳州市委员会 柳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柳州市关于加强人才支撑推动高质量构建现代化工业体系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柳发〔2026〕1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文件精神,为做好人才分类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才认定范围、类别和条件
(一)认定范围
1.全职引进到柳州市本级、各城区及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的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的人才。
2.在为我市带来重大经济社会效益或带动现代化工业体系发展并经“一事一议”审核通过后的重点单位工作,且符合认定条件的人才。
3.符合现行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参考目录的人才,可比照认定为我市对应层次人才。
4.对于行业内业绩成果突出,但不能参照《人才分类标准》直接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可采取行业主管部门推荐、评审认定和“一事一议”等方式进行认定。
5.我市拟引进和非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拟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预认定保留资格1年,待全职来柳工作后再确认)。
(二)认定类别
根据《若干措施》认定为我市A-H类人才。
(三)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的人才应具备《若干措施》的《人才分类标准》规定的标准和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以及良好的职业道德;
2.有较好的身体素质,能坚持创新创业创造工作;
3.E类及以上人才引进时应不超过55周岁(特别优秀的来柳创业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F类及以下人才引进时应不超过50周岁。
二、人才认定程序
人才分类认定采取线上办理的方式进行,申请人需事先在手机上安装“龙城市民云APP”,注册并实名认证后登录“智慧人才”服务平台办理。
(一)个人步骤
申请人在“智慧人才”服务平台上的“人才认定”—“在线认定”服务事项按要求填报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填报完成后提交申请。申报信息将推送至用人单位审核。
(二)用人单位步骤
用人单位初审,符合条件的在本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通过审核并上传公示证明材料。申报信息按以下路径推送至对应的审核部门审核:
1.上汽通用五菱、柳工集团(含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柳钢集团(含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东风柳汽、广西汽车集团(含柳州五菱汽车工业有限公司)、鱼峰集团(含广西鱼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科技大学的申报信息推送至柳州市人才服务和人事培训考试中心(以下简称“市人才中心”)审核;
2.市直属国有企业及其下属子公司的申报信息推送至主管部门审核;
3.市本级事业单位的申报信息推送至主管部门审核;
4.除上述单位外,其他单位的申报信息推送至单位所在城区(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
(三)审核部门步骤
各审核部门对本单位主管或辖区内的申报信息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提交市人才中心办理。
(四)市人才中心收到各审核部门报来的人才认定申报信息后,根据申报类别区分办理:
1.F类及以下的根据审核部门的核定情况,市人才中心进行审核、根据审核结果予以公示。
2.E类、D类的由人才分类认定审核小组审核同意后,市人才中心根据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3.C类及以上的由人才分类认定审核小组审核同意后,将审核结果提交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审定后由市人才中心予以公示。
公示无异议的,予以认定。
审核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
三、申报人才认定所需材料
(一)申报C类及以上人才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护照(外籍人才提供)或通行证(港澳台户籍人才提供)。
2.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1份;自主创业的人才,需提交由本人担任法人代表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1份。
3.申请人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最高学位(学历)证书在国外获得的外籍人才,其学位(学历)应经我驻外使、领馆或由申请人获得学位(学历)所在国驻华使、领馆或我国学历认证机构认证。
4.具备相应人才类别资格条件的其他依据材料,如任职证明、职称证书、荣誉证书或批文、立项文件等。
5.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首次办理人才认定的用人单位,需在自治区一体化平台注册并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提供)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事业单位提供)。
(二)申报D类及以下的人才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护照(外籍人才提供)或通行证(港澳台户籍人才提供)。
2.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1份;自主创业的人才,需提交由本人担任法人代表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1份。
3.申请人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最高学位(学历)证书在国外获得的外籍人才,其学位(学历)应经我驻外使、领馆或由申请人获得学位(学历)所在国驻华使、领馆或我国学历认证机构认证。
4.社会保险在柳参保缴费证明(不含以灵活就业方式参保缴费)。
5.具备相应人才类别资格条件的其他依据材料,如任职证明、职称证书、荣誉证书或批文、立项文件等。
6.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首次办理人才认定的用人单位,需在自治区一体化平台注册并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提供)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事业单位提供)。
四、时限要求及其他
(一)申报时限
人才分类认定常年受理,C类及以上人才随时申报、随时审核;D类及以下人才集中申报、按月审核,用人单位每月10日前提交的认定申请,各审核部门应于当月20日前提交至市人才中心,用人单位每月10日以后提交的认定申请,顺延至次月审核。
(二)办理时限
1.F类及以下人才
市人才中心根据审核结果,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予以公示。
2.E类和D类人才
人才分类认定审核小组审核通过后,市人才中心根据审核结果于3个工作日内予以公示。
3.C类及以上人才
人才分类认定审核小组审核通过后将结果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市人才中心根据审定结果于3个工作日内予以公示。
提交审核的时间不计入办理时限,公示时限为5个工作日。
(三)其他
1.A类、B类、C类人才为高端人才,E类及以上人才为高层次人才。
2.人才在完成人才类别认定后再取得更高的学历、职称、荣誉成果等,符合更高一级的人才分类标准,可进行重新认定。重新认定的人才,相关补助仍按首次引进柳州时所具备的条件享受。
3.人才分类标准中“权威机构世界大学排名前500位高校”包括QS世界大学排名(QS)、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THE)、U.S.News世界大学排名、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在人才引进时毕业院校进入权威机构世界大学排名前500位高校的符合认定条件。
4.《若干措施》的“柳州市企事业单位”属性按照控股股东及实际管理控制的归属界定。各城区及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应从股权构成等方面审核申报单位资质。
五、认定结果运用
人才完成人才分类认定后,可在柳州市“智慧人才”服务平台生成“龙城人才码”并享受相关权益和服务,符合条件的可以办理生活、“人才房票”补助等人才待遇。
六、管理和监督
(一)用人单位对本单位人员的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申请认定的,一经查实,取消人才认定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用人单位应加强对本单位人才的管理,人才在职状态发生变化,需及时登录“智慧人才”服务平台—人才信息管理—在职状态,更新人才状态信息,同步向审核部门、市人才中心报备;各审核部门应加强与本行业、辖区内的人才联系,做好人才服务。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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