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450200699898888N/2022-37533
- 效力状态:
- 发文单位:
-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标 题:
- 柳人社规〔2022〕5号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人才驿站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柳人社规〔2022〕5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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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人社规〔2022〕5号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人才驿站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加强建设人才驿站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我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市人才服务中心联系。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电话:0772-2828543
市人才服务中心人才交流科 电话:0772-2871077(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30)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8日
关于加强建设人才驿站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柳州市委员会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才集聚更大力度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柳发〔2022〕7号),健全人才服务体系,打造人才互动交流与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现就我市建设人才驿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创建各具特色的“人才驿站”,着力打造人才互动交流与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努力形成党政部门联系、关怀和凝聚人才的网络体系,加强对人才政治引领吸纳,引导人才更好地融入柳州、扎根柳州、奉献柳州,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二、建设模式
根据面向的人才群体及承载的服务功能不同,人才驿站可分为窗口型、联谊型、专业型、创业型、综合型五种类型。
窗口型人才驿站依托人才服务机构设立,面向各类人才开放。提供人才信息发布、政策咨询、就业创业咨询等“一站式”服务。
联谊型人才驿站可依托环境幽雅的主题休闲场所、书院等设立,面向各类人才开放。开展人才寻访和引才推荐工作,为各类人才学术交流提供便利和服务;策划组织各种联谊、沙龙活动,提供人文关怀,发挥人才家园作用,为党委、政府人才工作部门联系、凝聚人才搭建平台。
专业型人才驿站可设立在学术氛围较浓的高校、科研机构,也可设立在产业集群核心企业或行业技术中心,面向专业人才开放。开展同业人才之间交流研讨,开展创新论坛、学术探讨、创意实践、技术分享等各种学术技术交流活动。
创业型人才驿站可设立在创业氛围浓厚的众创空间、创业园(中心)和产业园区,面向创业人才开放。开展创业培训、项目路演、创投评估、产品推介、合作洽谈等创业对接活动。
综合型人才驿站可综合以上服务内容,建成多功能、大容量、全方位的综合型人才驿站。
三、申请及认定
(一)申请条件
1.人才驿站的选址应具备以下条件:
(1)坐落在交通便利、便于联系和服务人才的场所;
(2)具备开展人才活动的基本条件,能提供空间大小合适、相对独立的品茗、创咖、餐叙、洽谈、休闲的场地;
(3)有可供设立项目展示和人才政策宣传专区,配备网络、多媒体及大屏幕投影等会议必备基础设施设备。
2.依托建站的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主体经营发展业务,优选以招商引资、招才引智为主要业务的机构;
(2)能保障“人才驿站”日常维护与运作,无偿或低偿提供驿站服务功能所需的必要条件。
3.人才驿站的人员配备应具备以下条件:
(1)配备一支擅长策划与承办活动、沟通交流和贴心服务的管理团队;
(2)配有专兼职人员开展人才服务,负责联谊联络和人才活动等后勤保障工作。
4.人才驿站的制度建设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应有健全的资产管理制度、人员考勤制度、经费使用制度和举办各项活动的规则和办法;
(2)每年活动不少于4次,每次服务人才人数不少于50人。
5.人才驿站作为人才载体平台,原已获得自治区、市级人才载体(平台)的单位(部门)不再列入认定范围。
(二)申请认定程序
申请单位向市人才服务和人事考试中心(以下简称“市人才中心”)提出申请,填写《柳州市“人才驿站”申请认定表》(详见附件1)。市人才中心初审、汇总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定。
四、相关要求
(一)建设“人才驿站”是健全人才服务体系、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承建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因地制宜,推动设立一批功能各异、特色明显的“人才驿站”。
(二)各城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市场化方式,支持“人才驿站”建设,整合使用现有资源,或与党员驿站、文化驿站、青年驿站共建共享,提高场地使用率和服务人员工作饱和度,进一步优化和提升“人才驿站”作用。
(三)经我市认定的“人才驿站”可在被认定之日起一年内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建设补助资金(填写附件2《柳州市“人才驿站”建设补助资金申请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给予一次性不超过10万元的建设补助资金支持。
(四)市人才中心负责建立健全有关人才驿站数据信息,做好人才驿站相关协调与服务工作。
(五)建立人才驿站退出机制。每年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对已认定的人才驿站进行考核,对存在人才参与度低、人才服务效果欠佳、人才评价差等情况的人才驿站予以撤销。
(六)本方案适用于市本级层面人才驿站,各城区(县)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相关政策措施。
附件:
1.柳州市“人才驿站”申请认定表
2.柳州市“人才驿站”建设补助资金申请表
3.申请认定柳州市“人才驿站”流程图
4.柳州市“人才驿站”建设补助资金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