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关于做好全市企业特殊工种岗位人员信息入库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 2022-12-23 10:37   

全市各参保企业: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73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区特殊工种岗位人员信息库运行准备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符合国家规定设有特殊工种岗位的企业通过互联网登录全国特殊工种岗位人员报送系统完成信息报送。为使我市企业特殊工种岗位人员信息报送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现行规定

(一)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

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国有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群众团体特殊工种提前退休需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一是达到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年龄,即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二是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三是从事特殊工种达到对应的年限,即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的累计满十年;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的累计满九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累计满八年。从事特殊工种的年限是指从事特殊工种实际工作年限。

(二)特殊工种目录

特殊工种目录由国务院主管部门提出,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后实施。新增特殊工种需由企业逐级上报,经国务院主管部门审核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核后,才能按提前退休工种办理提前退休手续。未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批的,不能跨行业执行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政策。

二、特殊工种企业人员信息报送

(一)首次报送

首次报送范围为本企业正在从事和曾经从事特殊工种,但尚未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信息。对于已不在本企业工作的特殊工种从业人员信息,企业原则上应一并采集报送。(系统操作流程说明详见附件)

(二)年度报送

年度报送范围为上年度本企业在特殊工种岗位工作的全部人员信息。人员包括新增人员、岗位无变化人员、岗位发生变化人员。企业可以通过报送系统,导出首次报送已备案的特殊工种人员基本信息、从业信息,在此基础上进行修改,完成年度信息报送。

、报送时间要求

(一)首次报送

尚未完成首次报送的,20221231日前完成。

(二)年度报送

每年3月底前完成。

、其他要求

请相关企业重视特殊工种岗位人员信息入库工作,我市将根据国家、自治区统一部署,逐步推行依托信息库进行特殊工作提前退休审批,今后将对信息库没有备案的人员原则上不予审批。未尽事宜,可联系市社保中心:2805556


附件:

1.特殊工种岗位人员报送系统企业登陆说明

2.特殊工种岗位人员信息报送系统电子化流程

3.特殊工种岗位人员信息报送信息操作说明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