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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最高30万元、小微企业最高400万元!在柳创业,这笔创业担保贷款别忘记→

来源: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 2025-03-17 17:06   

一、贷款对象

·个人(含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支持: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2.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

3.退役军人;

4.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

5.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

6.返乡创业农民工;

7.网络商户;

8.脱贫人口;

9.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10.刑满释放人员。

注:上述人员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除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及其配偶无其他贷款。

·小微企业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支持:

1.属于现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2.小微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3.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二、贷款额度和期限


贷款额度

贷款期限

个人

不超过30万元

不超过3年

小微企业

不超过400万元

不超过2年

备注:

1.对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0%、且不超过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

2.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或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到期后可继续申请贷款及贴息支持,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三、贷款利率及贴息

(一)利率

由借款人、经办银行协商确定,鼓励经办银行给予借款人贷款利率优惠。奖补支持的贷款利率上限为LPR+150BPs。其中,LPR为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二)贴息

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

对展期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原则上不予贴息,对逾期的创业担保贷款自逾期之日起财政部门原则上不予贴息,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经办银行直接向符合条件的借款人按贴息后的利率收取贷款利息,贴息资金由经办银行向财政部门申请。同一笔贷款不能重复享受财政贴息政策。

例子:在柳州市区创业的小王申请1年期创业担保贷款,某银行今年1月为其放款10万元,当期1年期LPR为3.1%,贷款利率为4.6%(LPR+150BP),利息为4600元。其中,由小王个人承担利息的50%,即利息2300元由小王承担,剩余部分2300元由财政给予贴息。

四、申请材料

·个人申请

(1)《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审核表》;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3)十类人员(含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所列人员对应的身份材料。

·小微企业申请

(1)《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审核表》;

(2)营业执照;

(3)企业吸纳符合条件人员的相关材料:申请日前1年内新招用的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人员身份证明;全体职工花名册(企业盖章),并标注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身份证号、电话号码;

(4)由企业出具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的承诺书。

五、办理方式

线下办理:符合条件的个人或小微企业,可直接向创业项目所在地经办银行网点提交贷款申请;也可前往柳州市就业服务中心或各城区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就业服务中心)提交申请并进行资格认证,再到创业项目所在地的经办银行网点提交贷款相关材料。

六、咨询方式

柳州市就业服务中心:0772-3820131

附件:1.柳州市创业担保贷款业务受理机构联系方式及地址

      2.创业担保贷款所需材料及创业扶持补贴政策

柳州市就业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