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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柳州市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待遇人员选拔活动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 2025-11-19 16:05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柳州市委办公室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待遇人员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柳办发〔2023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市属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及中央、自治区驻柳企业重点引进、培养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开展柳州市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待遇人员选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一)在我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5年及以上的专业技术岗位和技能岗位在职人员。重点选拔在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项目、重大基础科学研究、关键核心技术等领域涌现的优秀人才,瞄准科技前沿、引领支撑重大科技战略创新发展的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长期扎根一线专业技术和技能岗位并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人才和高技能人才。

(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人才以及港澳台地区在柳工作的高层次人才、海外高层次引进人才(含外籍)中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按程序选拔。

(三)在企事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或技能工作的人员、担任副处级及以上领导职务和享受副处级及以上待遇的人员、在管理期内的市青年拔尖人才,原则上不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待遇。已享受柳州市政府特殊津贴待遇人员,不重复选拔。柳州市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待遇人员和市青年拔尖人才人选只能推荐1项。

二、选拔条件

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待遇人员必须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科学精神、专业精神和工匠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柳州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努力工作。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待遇人员分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两个类别进行选拔。

(一)按专业技术人才选拔的,须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近5年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围绕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开展技术攻关,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及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长期工作在企业科研生产一线,在推进重大科研项目、重大工程(型号、项目),或者突破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或者实现研究成果转化、掌控产业发展主导权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3.在宣传文化领域,成绩卓著,为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提高文化软实力和文化影响力,推动新闻出版、文学艺术、广播影视、互联网宣传、对外传播、精神文明建设等改革创新发展作出突出贡献,是本专业本领域的突出人才。

4.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一线,医术高超,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者在临床技术和诊疗方法有重要创新,成功治疗疑难、危重病症并填补市级临床技术空白,在群众中享有好口碑;或者在较大范围或多次有效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

5.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一线,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具有区内外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和教练执训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全区乃至全国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并为同行专家所公认。

6.在其他行业、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作出突出贡献。

按高技能人才选拔的,须长期工作在生产服务一线且从事本职业(工种)5年以上,技艺精湛,贡献突出,一般应具有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过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业绩突出,影响广泛。

2.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上有重大贡献,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国家专利等。

3.在本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或有重大技术革新,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或者在本职业(工种)中具有绝招绝技绝活,并取得行业公认。

4.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或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在世界技能大赛上获得优胜奖及以上奖项或在全国技能大赛上获得金、银或铜牌。

6.在具有鲜明地域和民族特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方面技艺精湛,在区域内具有较大影响力,在发展特色经济、带动特色技术技艺、推进乡村振兴等方面发挥作用明显。

7.在培养技能人才和传授技艺等方面成绩突出,在国内、行业内有较大影响。

选拔程序及数量

选拔程序

1.单位申报。各申报人选所在单位按照行政隶属关系、人选类别分别逐级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报,再由主管部门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报。无主管部门的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城区(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报,城区(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汇总并加盖公章后,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报。中央、自治区驻柳企业可以直接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报。各申报人选所在单位应选择单一途径申报,多头申报的,一经发现不予受理。

2.人选初选。主管部门应根据推荐条件,认真审核申报材料,根据管理权限,按有关规定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并分类别提出推荐人选。除涉密人员外,推荐人选应按规定程序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后,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评审确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组织、宣传、统战、工会、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教育、科技、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文化广电旅游、卫生健康、国资等单位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并拟出初步名单,按程序审核后报市委、市政府审定。通过审定的名单须在市属主要新闻媒体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上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入选的,由市政府公布入选名单。

选拔数量

受市政府特殊津贴待遇人员每2年选拔一次。原则上每次选拔不超过30名。本次评选,各主管部门原则上按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两种类型共5-7名的数量进行人选推荐。无主管部门的单位原则上按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两种类型不超过2名(含2名)的数量进行申报。

、特殊津贴发放的标准和管理

(一)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待遇人员管理期为2年,时间从公布入选名单的当年算起。在管理期内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待遇人员每年按税后2万元的标准发放市政府特殊津贴,对其领办设立的工作室给予一次性最高2万元的工作经费支持。管理期满后,津贴自动停止发放。市政府特殊津贴经费按规定列入财政预算。

(二)管理期内,享受市特殊津贴待遇人员可按规定享受健康体检、休假、医疗优诊等方面的服务保障,可应邀参与或列席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活动。

(三)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待遇人员触犯党纪、政纪并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及以上处分或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在管理期内的及时撤销称号和待遇,在管理期外的永久撤销称号。

(四)部门要密切同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待遇人员的联系,跟踪服务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决他们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为他们的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一)需报送的材料

1.各用人单位出具推荐函,推荐函要求对推荐的人选进行排序,并说明公示情况;

2.柳州市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待遇人员选拔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

3.柳州市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待遇人员选拔推荐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4.推荐人选符合申报规定条件的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提交有代表性的成果、论文和著作(成果、论文为复印件,著作为封面及目录的复印件);重要奖项获奖、荣誉称号证书复印件;专利证书复印件;成果鉴定意见复印件;与学术技术水平及业绩贡献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所有附件材料均由推荐单位人事部门负责核定原件,并盖公章确认,仅需填写2021-2025年期间取得的成果和奖励

(二)材料格式要求

1.纸质版申报材料按推荐函、《汇总表《申报表》和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成册,提交一式三份。

2.电子版材料:(1)《申报表》和证明材料盖章扫描的PDF版;(2)《汇总表》的EXCEL版。注:报送材料中请注明联系人及电话

(三)报送时间和方式

请各用人单位2025125日前符合上述要求的纸质材料报送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同时按要求将所有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lzrszjk@126.com。相关文件和表格可登录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知公告栏-人才人事版块下载。

联系人:韦焱丹联系电话:0772-2828543

  址:柳州市城中区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101019室)。

附件:1.柳州市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待遇人员选拔申报表

2.柳州市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待遇人员选拔推荐情况汇总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1119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