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人社发〔2025〕48号 关于实施柳州市“技能照亮前程 强企增技稳岗”专项培训行动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8部门关于推动技能强企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5〕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9部门关于印发〈广西推动技能强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发〔2025〕28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实施‘技能照亮前程’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桂人社发〔2025〕33号),推动全市技能强企工作落实落细,决定在全市实施“技能照亮前程 强企增技稳岗”专项培训行动,即技能强企专项培训行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从2025年起到2027年底,面向行业龙头企业、头部企业、重点行业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重点中小微企业等,全面实施“技能照亮前程 强企增技稳岗”专项培训行动。充分发挥企业培养技能人才主体作用,推行“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四位一体培训模式,依托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公共实训基地、企业培训中心等,开展技能强企专项培训1.5万人次以上,着力提升培训针对性有效性,强化职业技能培训赋能产业、促进就业导向,努力实现职工增技稳岗、企业增技增收。
二、主要内容
(一)专项培训对象
1.企业已参保在岗职工;2.企业拟招聘对象;3.在用工企业工作的已参保劳务派遣人员。
(二)专项培训内容
对于尚未颁布国家职业标准或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的培训内容,企业按照“用什么、学什么”的原则,根据企业阶段性生产任务、启动重大项目、定向劳务协作等工作需要确定培训项目。培训内容可分为专业理论(含通用素质)、技能实训等,相应培训内容课时比例由企业自主确定。
(三)专项培训方式
人社部门定期面向企业征集技能强企专项培训项目,形成动态调整的《柳州市技能强企专项培训项目指导目录》向社会公示后组织实施。柳州市技能强企专项培训由政府搭平台、出政策、出服务,企业出岗位、出标准、出师傅,学校出理论、出师资、出培训资源,以校企合作方式组织实施,确保培训政策与培训实施、培训监管、培训效果评估等环节的有效衔接。合作学校为已纳入《柳州市“技能照亮前程 强企增技稳岗”专项培训职业培训机构及专业目录》(附件1)的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及具有职业技能培训办学资质的企业培训中心。
(四)专项培训补贴标准
1.企业已参保在岗职工和在用工企业工作的已参保劳务派遣人员培训结束后经评估合格的,拨付600元/人培训补贴;
2.企业拟招聘对象培训结束经评估合格并继续留在用工企业工作的(以参保记录为准),拨付600元/人培训补贴。
3.参训人员为拟招聘对象,并在培训结束3个月后在企业稳定就业的(指与实际用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参保人员),再拨付200元/人的训后就业补贴。
以上补贴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或专门明确拨付技能强企专项培训的其他资金中列支,每人每年只能享受1次,不得与就业补助资金培训补贴重复享受。补贴资金实行“先垫后补”办法,补贴拨付至合作学校,两项补贴由合作学校负责一次性申请,不分开受理。
三、实施步骤
(一)开班申请
合作学校填写开班申请表(附件2)(一式两份),并将开班信息录入广西职业技能培训信息化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培训系统”),原则上每班期参训人员不超过50人。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市就业服务中心在系统上审核开班,班期名称统一为:XXX(县区)2025强企00X(X为顺延数字编号)。
(二)培训实施
1.实施培训计划。合作学校根据企业需求,协助企业制定培训课程并上传培训系统,原则上应按照培训系统内的课程设置开展培训并在开班后30天内完成。培训师资应由合作学校和企业双方协商选派,合作学校的授课老师一般应具有与培训课程相关的资质,企业选派的授课老师资质以企业认定为主。
2.严格培训管理。培训课时累计不低于24个课时(每培训45分钟为1课时),每天不超过8个课时。专项培训利用培训系统加强信息化监管,主要以线上监管、结果监管为主。每个培训时间段须通过培训系统完成考勤打卡并上传1次时长15秒的培训全景视频。对于部分不具备上传培训视频条件的实操课程,可采用企业和合作学校共同承诺等形式完成。参训个人考勤打卡率未达到80%(不含)的,该参训个人不予兑付培训补贴。
(三)效果评估
培训结束后,按照企业申报的培训效果认定方式,由企业对合作学校的培训效果进行评估,评估达标的颁发培训合格证书或结业证书(由企业和合作学校共同制作并加盖企业公章或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印章、合作学校公章),审核开班的人社部门负责监督培训效果认定。
(四)补贴申报
合作学校向柳州市就业服务中心或各县区人社部门提交以下材料(附件3)申请拨付培训补贴:
1.申领培训补贴所需材料:
(1)《柳州市技能强企专项培训补贴申请审核表》(一式三份);(2)《柳州市技能强企专项培训补贴人员花名册》(一式三份)(第1至2点培训补贴申报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印章);(3)参训人员取得的相应培训合格证书、结业证书或其他部门、行业证书复印件;(4)承诺书一份(须加盖企业和合作学校公章);(5)拟招聘对象培训结束后的参保记录材料(仅拟招聘对象申领培训补贴提供)。
2.申领训后就业补贴所需材料:
除以上“申领培训补贴所需材料”外增加提供拟招聘对象培训结束3个月后的参保记录材料。
四、工作要求
(一)企业填写《柳州市技能强企专项培训项目目录》(附件4)向辖区人社部门申报柳州市技能强企专项培训项目,辖区人社部门汇总后上报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定期向社会公示。未公示的项目不能开展专项培训。
(二)坚持“谁申报、谁负责”“谁审批开班、谁负责监管”的原则,保证培训质量和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确保企业真正实现增技增收。对冒充培训人数、虚假培训等方式骗取补贴的企业和合作学校要严肃查处,追回补贴资金,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杜绝合作学校把专项培训项目转包至民办培训机构。
(三)运用广西“数智人社”信息系统动态管理补贴性培训信息,严格执行补贴发放“凡补必进、不进不补”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四)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就业服务中心通过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或“送政策上门”等方式广泛宣传柳州市“技能照亮前程 强企增技稳岗”专项培训行动,积极收集并上报辖区企业专项培训项目。
(五)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就业服务中心要注重推广柳州市“技能照亮前程 强企增技稳岗”专项培训实施过程中的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积极打造培训品牌、技能品牌。
附件:1.柳州市“技能照亮前程 强企增技稳岗”专项培训职业培训机构及专业目录
2.柳州市技能强企专项培训开班申请表
3.柳州市技能强企专项培训补贴申报材料包
4.柳州市技能强企专项培训项目目录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柳州市财政局
2025年9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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