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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柳州市2025年创业服务机构征集认定及评估工作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 2025-08-27 19:48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修改〈柳州市创业服务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柳人社规〔2021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充分发挥创业服务机构促进就业创业的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柳州市2025年创业服务机构征集认定及评估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项目目标

为贯彻落实《柳州市创业服务补贴管理办法(修订)》(柳人社规〔20212号)文件精神,拟新征集认定5家优质创业服务机构,并对2021年认定的第一批创业服务机构重新认定评估,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向纵深发展

二、认定及评估对象

(一)新申请的创业服务机构

(二)需重新认定的创业服务机构(具体名单见附件1

三、条件及要求

在我市注册登记的具有企业咨询管理资质的各类企业或具有企业服务资质的专业型社会组织、创业孵化基地的运营机构、其他创业载体(含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等)的运营机构(以下简称机构),符合以下条件的: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社会信誉较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认定前一年已成功开展过2次及以上创业相关活动;

(三)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同时有4名及以上的创业指导专业人员,其中2名及以上为机构自有员工。创业指导专业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经营管理类)或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经营管理类),同时具备大专以上学历、2年以上创业服务工作经历;

2.取得创业培训师资合格证书;

3.被遴选进入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建立的创业指导专家库的经营管理类专家。

自有的创业指导专业人员是指与申请机构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创业指导专业人员;外聘的创业指导专业人员是指未与申请机构建立劳动关系、但与申请机构签约长期参与创业服务活动的专业人员,外聘的创业指导专业人员可以参加多个创业服务机构开展的活动,但只能在1个创业服务机构备案。

4.机构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特别是财务管理制度符合有关法律规定要求;

5.创业服务工作流程清晰,有完善的创业服务管理制度。

四、时间及流程

(一)提交材料时间

公告下发之日起15个工作日。

(二)提交材料方式

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向柳州市就业服务中心提交报名材料。联系人:梁夏丽,联系电话:0772-3810572联系邮箱:LZJYFWGL@163.com

(三)提交材料

1.新申请的创业服务机构

1)《柳州市创业服务机构申报表》(见附件2);

2)服务机构注册登记的相关证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创业指导专业人员花名册》(见附件3)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提供专业人员各类证书,及近2年有关创业服务工作经历材料);

4)服务机构自有专业人员的提供劳动合同,聘请的专业人员提供相关合作协议(聘书);

5)服务机构最近一年开展创业服务和举办各类相关活动目录清单,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活动方案、签到表、现场照片、活动总结等);

6)服务机构相关管理制度,创业服务相关流程及制度。

以上材料需要提供电子版及纸质版一份,其中,纸质版材料应选用A4纸,设立封面、目录,页码,装订成册。各类证照、证书、合同和协议等需要提供的原件经核查后退回。

2.需重新认定的创业服务机构

1)服务机构注册登记的相关证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创业指导专业人员花名册》(见附件3)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提供专业人员各类证书,及近2年有关创业服务工作经历材料);

3)服务机构自有专业人员的提供劳动合同,聘请的专业人员提供相关合作协议(聘书);

4)服务机构最近一年开展创业服务和举办各类相关活动目录清单,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活动方案、签到表、现场照片、活动总结等);

5)服务机构相关管理制度,创业服务相关流程及制度。

五、评估方式

本次创业服务机构征集认定及评估工作,由市人社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书面检查、现场核验、抽查资料、实地走访的方式开展。

六、评估结果处理

(一)未按期提交认定及评估材料的创业服务机构,视为自动放弃柳州市创业服务机构备案资格。

(二)评估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等次,对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创业服务机构,取消或认定为柳州市创业服务机构。通过认定的创业服务机构,自下文之日起纳入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创业服务机构名单,可以申请承办创业服务活动,申领创业服务补贴。

附件:1.第一批创业服务机构名单

2.柳州市创业服务机构申报表

3.创业指导专业人员花名册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827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