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关于开展柳州市人才分类认定的通知》 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中共柳州市委员会 柳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柳州市关于加强人才支撑推动高质量构建现代化工业体系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柳发〔2026〕1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文件精神,做好人才分类认定工作,现对《关于开展柳州市人才分类认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规定解释如下:
一、人才分类认定的范围有哪些?
一是全职引进到柳州市本级、各城区及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的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的人才。二是在为我市带来重大经济社会效益或带动现代化工业体系发展并经“一事一议”审核通过后的重点单位工作,且符合认定条件的人才。三是符合现行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参考目录的人才,可比照认定为我市对应层次人才。四是对于行业内业绩成果突出,但不能参照《人才分类标准》直接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可采取行业主管部门推荐、评审认定和“一事一议”等方式进行认定。五是我市拟引进和非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拟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预认定保留资格1年,待全职来柳工作后再确认)。
二、人才认定有什么条件?
申请认定的人才应具备《若干措施》的《人才分类标准》规定的标准和以下基本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以及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有较好的身体素质,能坚持创新创业创造工作;
(三)E类及以上人才引进时应不超过55周岁(特别优秀的来柳创业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F类及以下人才引进时应不超过50周岁。
三、人才认定程序是什么?如何办理?
人才分类认定采取线上办理的方式进行,申请人需事先在手机上安装“龙城市民云APP”,注册并实名认证后登录“智慧人才”服务平台办理。
申请人在智慧人才服务平台上提出申请,经用人单位初审并公示后报主管部门(城区)审核;主管部门(城区)审核通过后提交至市人才中心,市人才中心根据认定类别区分办理:
(一)F类及以下的根据审核部门的核定情况,市人才中心进行审核、根据审核结果予以公示。
(二)E类、D类的由人才分类认定审核小组审核同意后,市人才中心根据审核结果予以公示。
(三)C类及以上的由人才分类认定审核小组审核同意后,将审核结果提交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审定后由市人才中心予以公示。
公示无异议的,予以认定。
四、申请人才认定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一)申报C类及以上人才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护照(外籍人才提供)或通行证(港澳台户籍人才提供)。
2.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1份;自主创业的人才,需提交由本人担任法人代表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1份;
3.申请人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最高学位(学历)证书在国外获得的外籍人才,其学位(学历)应经我驻外使、领馆或由申请人获得学位(学历)所在国驻华使、领馆或我国学历认证机构认证。
4.具备相应人才类别资格条件的其他依据材料,如任职证明、职称证书、荣誉证书或批文、立项文件等。
5.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首次办理人才认定的用人单位,需在自治区一体化平台注册并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提供)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事业单位提供)。
(二)申报D类及以下的人才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护照(外籍人才提供)或通行证(港澳台户籍人才提供)。
2.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1份;自主创业的人才,需提交由本人担任法人代表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1份;
3.申请人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最高学位(学历)证书在国外获得的外籍人才,其学位(学历)应经我驻外使、领馆或由申请人获得学位(学历)所在国驻华使、领馆或我国学历认证机构认证。
4.社会保险在柳参保缴费证明(不含以灵活就业方式参保缴费)
5.具备相应人才类别资格条件的其他依据材料,如任职证明、职称证书、荣誉证书或批文、立项文件等。
6.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首次办理人才认定的用人单位,需在自治区一体化平台注册并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提供)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事业单位提供)。
五、人才认定有在柳参保时长要求吗?什么时间可以办理人才认定?
人才全职引进到适用《若干措施》的单位工作即可向单位提出人才认定申请,没有参保时长要求。人才分类认定常年受理,C类及以上人才随时申报、随时审核;D类及以下人才集中申报、按月审核,用人单位每月10日前提交的认定申请,各审核部门应于当月20日前提交至市人才中心,用人单位每月10日以后提交的认定申请,顺延至次月审核。
六、人才认定成功后就一定可以享受人才补助吗?
不一定。人才认定是享受部分人才补助的前提条件,但不代表认定成功后一定享受人才补助。不同类型的人才补助项目有不同的享受条件,人才认定完成后,还需满足具体的人才补助项目的条件才可以享受相应的人才补助待遇。
七、如何理解“人才在完成人才类别认定后再取得更高的学历、职称、荣誉成果等,符合更高一级的人才分类标准,可进行重新认定。重新认定的人才,相关补助仍按首次引进柳州时所具备的条件享受”?如果引进时不办理人才认定,等到取得更高的学历、职称、荣誉成果等,符合更高一级的人才分类标准之后再办理人才认定,是否可以按更高一级的人才类别享受人才补助?
即符合人才补助条件的人才,应在引进到柳州后及时按引进时具备的条件进行人才认定,才能办理人才相关补助申请。如果在引进后取得了更高的学历、职称、荣誉成果等,符合更高一级的人才分类标准,可以申请重新认定为更高一级的人才,但其补助仍按首次引进柳州时所具备的条件享受。如果符合人才补助条件的人才引进至柳州后一直未办理人才认定,并在引进之后取得了更高的学历、职称、荣誉成果等,符合更高一级的人才分类标准,应按引进时具备的条件可认定的人才类别对应申请人才补助。
八、《通知》提到的《人才分类标准》中,“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的硕士和本科分别可以认定为F类和G类人才,是参照哪一个“双一流”名单?所学专业属于一流建设学科下面的分支专业,但专业名称与一流建设学科名称不完全一致,是否可以按一流建设学科进行认定?
“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以教育部、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2022年2月公布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为准(名单后续如有调整,以最新权威官方发布的版本为准),同时满足该名单中的“一流建设高校”和“一流建设学科”两个条件的硕士和本科人才,分别可认定为F类和G类人才。如所学专业名称与名单中的一流建设学科名称不完全一致,但属于该学科下面的分支专业,可以按一流建设学科进行认定,以学科代码和专业代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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