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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柳州市加大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帮扶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18-08-24 21:31   

为了加强全市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帮扶工作,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起草了《柳州市加大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帮扶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对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要出台此方案

党中央历来高度重视贫困人口扶贫工作,特别是以习近平为核心的新一届党中央,提出精准扶贫的新思路,把扶贫工作推向了新的高度,作为各级党委政府工作的硬性考核指标。当前,柳州市建档立卡的贫困户总计110613户,共计434297人;其中计划易地搬迁的贫困户总计9600户,共计4.2万人,现已完成搬迁3.7万人,扶贫工作任务艰巨。如何解决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特别是易地搬迁贫困农村劳动力脱贫问题,是摆在各级党委和政府面前的重要课题。市委市政府指示市人社局尽快制定全市就业创业帮扶政策,尽快解决目前我市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最迫切的就业创业增收、安居脱贫问题。为此,我局制定了该方案。

二、方案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方案的总体目标是:从2018年至2020年,利用3年的时间实施我市贫困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帮扶工作。近期以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尤其是易地扶贫搬迁户劳动力实现外出务工增收为重点,中期以积极推进产业扶贫为抓手,长期以外出务工、产业建设、稳定就业有机融合为目标,建立良性的脱贫致富机制,全面推进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创业就业帮扶工作,力争三年内实现每个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至少有1人以上就业创业,促进增收脱贫。

三、《方案》从哪些方面开展就业创业帮扶工作

(一)从拓宽就业渠道方面开展帮扶

1.大力开展跨省、市劳务输出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十三五时期粤桂扶贫协作框架协议》,推进粤桂扶贫协作劳务输出工作,积极与广东省广州市、鹤山市、湛江市、惠州市等及浙江省重点城市建立市际劳务合作关系。计划引进长三角、珠三角用工规范、工资收入稳定的优良企业2000家以上,作为我市重点劳务输入基地企业,对口吸纳我市贫困农村劳动力。以广东省对口帮扶城市湛江市企业为重点,全力推进北部三县贫困劳动力向湛江市转移,力争协商湛江市在三年内劳务输入我市建档立卡贫困农村劳动力总数的10%以上。

2.鼓励市政府所属集团公司、市县(区)骨干工业企业积极安置贫困农村劳动力就业。把市政府所属集团公司、市本级、各县区精选出来的骨干企业列入柳州市扶贫基地企业认定的范围。鼓励引导基地企业积极吸纳贫困农村劳动力。企业吸纳贫困农村劳动力就业的,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3.鼓励各特色产业建设项目积极安置贫困农村劳动力。我市“特色小镇”、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农民工创业园区、乡村旅游点等产业区内的经营业主吸纳贫困农村劳动力就业的,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4.建设“三微”平台,拓宽就业安置渠道

在贫困农村劳动力集中的地方(含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创建一批“微车间(微工厂)”、“微田园”(微农场)和“微市场”,吸纳贫困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创业。

(1)什么是“微车间(微工厂)”、“微田园”、“微农场”

“微车间(微工厂)指的是:驻柳企业结合自身实际,整合工种,在贫困县建立微型车间或扶贫车间,就地就近吸纳贫困农村劳动力就业。

“微田园”指的是:在贫困农村劳动力集中安置点或集中地流转一定数量土地,鼓励市场经营主体、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办微型田园、微型农场等农耕场所,重点安排给45 岁以上、难以在非农领域就业的“贫困农村劳动力”耕作。

“微市场”指的是:在易地扶贫安置点等贫困农村劳动力集中地,调配划拨或建设合适的经营场所,建立以服务居民日常生产生活为主要内容的小型(微型)市场,吸纳和安置贫困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创业。

(2)参与“微车间(微工厂)”、“微田园”、“微农场”建设的业主享受什么优惠政策

参与“微车间”建设的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农村劳动力就业的,按不超过5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资金。除按规定享受相关创业就业扶持政策外,贫困农村劳动力1年内在“微车间”累计工作不少于6个月,企业给付不低于6000元劳动报酬的,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生产经营主体一次性带动就业奖补。

参与建设“微田园”(微农场)的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农村劳动力就业的,按不超过3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

参与“微市场”建设的经营主体,按照不超过80万元的标准 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

5.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吸纳贫困农村劳动力就业。

参照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规定,按照每个行政村(点)1人的规模开发公益性岗位,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拔有一定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的贫困农村劳动力从事社会事务管理工作,并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二)从优化公共服务手段方面加强帮扶

1.推进柳州市农民工远程视频招聘综合服务平台信息化建设。前期选择三江县作为试点建设县。通过农民工远程视频招聘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改善基层就业信息化服务手段,为农村劳动力(以贫困农村劳动力为重点)提供有效的就业、创业、社保、维权、金融、农村公共事务等综合服务,帮助农村劳动力在家门口即可实现视频择业,企业在办公即可实现远程视频招工。

2.建立行政村一级劳务输出工作站。鼓励村干部担任工作站专职(兼职)劳务经纪人,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参与贫困农村劳动力劳务输出工作。以上机构、人员每成功推荐一名贫困农村劳动力就业,按照300元/人的标准给予劳务服务机构(经纪人员)就业服务补助。

3.建立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按照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工作、制度“六到位”原则,各县及柳江区在3000人以上的安置点建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为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口提供优质的就业及社会保障服务。

(三)从加强技能培训提高技能方面,促进就业创业帮扶

制定相关优惠政策,提高培训补贴标准,鼓励培训机构积极组织贫困农村劳动力开展技能培训和岗前培训。

培训主要有三种方式:

一是外出务工岗前培训。对贫困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人员有计划地开展岗前培训,加强政策法规、社会保险、劳动维权、安全意识培训。培训时间1~2天,给予培训补助300元/人。

二是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参加贫困村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指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等)专项行动的培训机构,除按国家、自治区规定申领的培训补贴外,给予培训对象生活费、交通费补助700-1200元/人。

四、什么是贫困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帮扶“五个一”专项活动

为了把贫困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帮扶工作落到实处, 2018年至2020年,每年春节前后,选择贫困人口集中的乡镇、易地搬迁安置点,集中开展贫困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帮扶“五个一”专项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贫困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的浓厚氛围,“五个一”专项活动主要为:

一是举办一轮就业创业帮扶大型招聘会,搭建贫困农村劳动力与企业面对面直接对接的就业平台;

二是举办一轮就业岗前培训,充分利用农民工返乡过节的有利时机,集中开展一轮就业岗前培训;

三是举办一轮“迎春篮球赛”,依托赛事充分开展就业创业政策及企业用工信息宣传活动。市本级财政每年给予各县及柳江区一定的工作经费补贴;

四是举办一轮返乡农民工座谈会,收集了解返乡农民工的需求愿望,为返乡农民工特别是贫困农村劳动力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五是举办一轮文艺宣传巡演活动,聚集人气,为企业招聘会进场搭建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