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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 2023-01-30 16:3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将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u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浏览。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柳州市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13楼1309办公室,邮政编码:545001,联系方式:0772-2811013)。

一、总体情况

(一)扎实推进主动公开工作。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优化“法定主动公开”栏目内容,及时发布人社政策、更新人社动态。开设“专题活动”和“业务专题”栏目,设置“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等理论、业务专栏,方便群众查阅政策。围绕稳就业、助企纾困、人才新政等人社工作重点,推出系列报道,先后被《人民日报》、新华社、人民网等各级主流媒体报道1124篇次。组织及参与人社工作等4场新闻发布会。坚持按照“1+2+X”模式开展政策解读,摄制“柳州市人才新政2.0版”“柳州市智慧人才服务平台”等宣传片,采用公交车载电视、发放宣传册、发布短视频等多种形式,实现人社政策资源的全媒体共享。2022年,通过“一网两微多号”全媒体矩阵发布宣传信息5354条,接听12333群众来电达40万个,处理局长信箱咨询件190件,办理政府热线8354条。

(二)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制度,在局网站更新《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向社会公布申请途径、办理流程。2022年我局共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所申请公开信息均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已严格按照《条例》等有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全部办理和答复。

(三)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年初发布上一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设立“规范性文件”栏目,全年发布规范性文件17份。对主动公开的文件进行台账管理,跟踪督办文件及解读信息发布,定期进行清理,确保主动公开信息及时发布和解读。

(四)完善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制定印发《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规定》等文件,规范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公开流程,构建“柳州人社”“柳州人社服务”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号、支付宝生活号、抖音号等“一网两微多号”人社全媒体矩阵。2022年,在局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3152条。从账号建设、内容传播、平台管理方面入手,持续推动“柳州人社”“柳州人社服务”微信公众号升级,通过漫画、视频等形象化、通俗化接地气的表达形式向群众宣传人社政策。2022年,我局累计推送新媒体信息5354条,“柳州人社”“柳州人社服务”微信公众号粉丝量累计达92.5万人,微信公众号常居柳州政务微信综合影响力排行榜前三名。

(五)强化监督和保障机制。印发《2022年人社宣传工作要点》,将信息公开列入年度工作。明确负责该项工作的分管领导,由局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各部门明确一名同志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列入我局全员培训学习内容,提升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工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7

5

3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78.6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工作制度机制有待进一步优化等。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严格按照《条例》以及自治区、柳州市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公开人社政策法规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充分发挥“一网两微多号”新媒体矩阵平台,扩大信息公开知晓面,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和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用,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