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就业援助|国家创业担保贷款
发布日期:
2019-05-10 08:36  
| 事项名称 | 国家创业担保贷款 |
| 事项简述 | 在法定劳动年龄以内,具备一定创业能力和具有创业愿望,个人信用记录良好,符合九类人员条件,自主创业、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可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自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日前一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不包括大学生村官、留学回国学生、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达到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可申请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
| 办理材料 | 1.《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审核表》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3.符合条件的身份证明:军人复员转业退役证,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以内)毕业证等 4.已婚的贷款申请应该提供《结婚证》及其本人和配偶的信用报告,其他贷款申请人应担保《居民户口簿》及其本人和家庭成员(以户为单位)的信用报告。合创业的法定贷款或负责人、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组织者参照上述要求提供信用报告 5.营业执照或有关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相关的行业准入许可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6.网络商户应该提借网店经营(网店实名认证信息、好评率、营业额)截图、申报前6个月内的交易清单、交易流水证明或其他能有效证明交易情况的材料。 7.组织起来共同创业应该提供与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组织就业人员签订的1年以上劳动以及全体职工花名册(企业盖章) 8.担保机构及经办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
| 办理方式 | 现场办理 |
| 办理时限 | 22个工作日 |
| 结果送达 | 银行放款 |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不收费 |
| 办事时间 | 工作日:每周一至周五 上午:08:00-12:00 下午:15:00-18:00(节假日顺延) |
| 办理机构及地点 | 柳州市就业服务中心创业科地址:柳州市屏山大道19号 |
| 咨询查询途径 | 咨询电话:3816905 |
| 监督投诉渠道 | 柳州市就业服务中心办公室:0772-3863111 |
文件依据:关于贯彻落实财政部等3部门进一步做好国家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桂财金【2018】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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