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一季度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公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5号)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市就业服务中心初审、市人社局审核,以下单位符合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从2019年5月9日至5月15日。如发现有不符合申报条件的,请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联系,电话:2827582。
2019年第一季度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序号
企业名称
补贴人数
补贴人员
补贴期限
社会保险补贴
合计
备注
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
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1
柳州利通矿业有限公司
1
段培云
1-3月
1,907.70
50.40
701.70
80.37
50.33
2,790.50
按用人单位(企业)为补贴对象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补贴对象个人应缴的部分。
2
柳州市桂中海迅运输有限公司
1
苏小丽
1-2月
1,271.80
33.60
462.00
36.82
33.46
1,837.68
3
柳州市长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5
吴小兵、俞増洲、周雄杰、张保园、张俊敏
1-3月
10,196.40
268.80
3,870.00
107.52
268.80
14,711.52
4
柳州市康宏冷冻商储有限责任公司
1
刘向阳
1-3月
1,907.70
50.40
693.00
55.21
50.33
2,756.64
合 计
8
15,283.60
403.20
5,726.70
279.92
402.92
22,096.34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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