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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450200699898888N/2023-01717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成文日期:
标  题:
桂人社发〔2022〕20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
发文字号:
桂人社发〔2022〕20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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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人社发〔2022〕20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 2022-05-15 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