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450200699898888N/2021-159013
- 效力状态:
- 发文单位:
-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标 题:
- 转发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桂人社发〔2021〕47号
- 发布日期:
- 2021年11月08日
- 文件下载:
- 相关解读:
转发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
2021-11-08 17:40  
各县(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保中心: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桂人社发〔2021〕4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执行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促进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桂人社发〔2021〕47号)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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