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劳社厅函[2001]44号补充说明的函劳社厅函[2003]315号 □
发布日期:
2020-03-07 15:49
摘 要:
江西省、广东省、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你们关于劳社厅函[2001]44号有关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暂予监外执行、假释期间,可以按被判刑前的标准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但不参与基本养老金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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