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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人社函〔2019〕100号 关于推荐工伤预防专家的函

  发布日期: 2019-04-30 17:25   


全市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工伤预防项目的遴选、评估、验收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自治区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17号),我市决定建立工伤预防专家库,现请各单位推荐专家:

一、工伤预防专家库的组成与职责

工伤预防专家库由各大中型企业、行业协会推荐的工伤预防、财务管理、职业卫生、安全生产等方面的专家构成,参与我市工伤预防项目遴选、评审和评估验收等工作。

二、专家库专家条件要求

工伤预防专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财务管理、职业卫生、安全生产等方面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属于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须从事工伤预防、财务管理、职业卫生、安全生产相关工作3年以上;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四)身体健康,愿意参加工伤预防及相关工作。

三、报名推荐方式

采取自愿报名、单位推荐的方式,由个人填写《柳州市工伤预防专家推荐表》(见附件2),单位填写《柳州市工伤预防专家推荐名单表》(见附件1),一并报送至市人社局。

四、专家的遴选

我市工伤预防项目评审委员会根据各单位推荐的专家情况,结合我市实际需要,遴选一定数量专家进入我市工伤预防专家库并颁发聘书。

五、其他事项

请各单位于530日前把《柳州市工伤预防专家推荐名单表》和《柳州市工伤预防专家推荐表》纸字版和电子版一并报送至市人社局工伤保险科(市人社局905室)。

联系人:尹军成    联系电话:0772-2835398

电子邮箱:lzgsbx@163.com

 

附件:1.柳州市工伤预防专家推荐名单表

2.柳州市工伤预防专家推荐表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425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94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