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关于开展我市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1-11 10:44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关于开展我区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桂人社厅明电〔2016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请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61226日前将本地区截至20161223日检查工作阶段进展情况(包括检查用人单位户数、涉及农民工人数、拖欠农民工工资涉及人数、拖欠总额、补发工资人数及补发数额、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人数)报市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科)

二、请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本县(区)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时对本地专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梳理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于2017116日前将专项检查书面总结材料(附专项检查情况表)报市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专项检查情况表请同时发电子邮件)。

联系电话:2870261(传真)    邮箱:lz2870261@163.com

附件:1. 《关于开展我区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桂人社厅明电〔20161号)

      2. .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201611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