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关闭破产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职工安置方案审核备案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
2019-11-01 17:22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审批和
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
|
构成要素 | 内容表述要求 |
事项名称 | 国有企业关闭破产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职工安置方案审核备案 |
事项简述 | 市人社局对柳州市直属政策性关系的破产国有企业的职工安置方案进行审核备案 |
办理材料 |
1、申请报告;(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原件一份) 2、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关闭破产项目通知或当地人民政府同意关闭破产批复;(提供有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或当地人民政府批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3、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议;(提供有全体职工或职工代表签名并加盖“与原件无异”章的复印件一份 4、决议通过所申报审核的《职工安置方案》.(提供原件一份) |
办理方式 | 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办理 |
办理时限 | 10个工作日 |
结果送达 | 通知申请人到现场领取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无 |
办事时间 |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 |
办理机构及地点 |
办理机构: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办理地点:柳州市城中区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人社局4楼22-23#窗口 |
咨询查询途径 | 电话查询:0772-2822378 |
监督投诉渠道 |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0772-2869916 |
注:以上部分构成要素可从我厅印发的人社系统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八统一”模板中提取,但“办理时间、地点”等等根据需本地实际填写。 |
附件:国有企业关闭破产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职工安置方案审核备案
分享本页面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