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人才小高地建设总结 和2016年度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人才小高地建设单位(协调部门):
我市人才小高地建设在集聚高层次人才、完成高水准科研项目、推动重点产业(学科)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产生了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为加快和推进各级人才小高地建设工作,根据《中共柳州市委办公室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人才小高地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柳办〔2006〕20号)精神,决定开展2015年度各级人才小高地建设总结工作和2016年度市级人才小高地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2015年度各级人才小高地建设总结工作
(一)总结时段
按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进行总结。
(二)总结内容
1.人才小高地建设的成效和亮点(在人才团队建设、平台建设、科研成果、取得发明专利、经济社会效益等方面);
2.主要做法和措施;
3.2015年度人才小高地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明细;
4.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5.人才小高地建设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总结要求突出亮点,简明扼要,字数在3000字左右。
二、关于2016年度市级人才小高地资金申报工作
(一)柳州市人才小高地专项资金采用按各单位2015-2016年业绩成果分配的方式,请各人才小高地按照文件规定的资金使用范围,结合建设工作的实际需要拟定资金使用计划,填报《柳州市人才小高地建设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1),同时提交2015年7月1日-2016年6月30日工作业绩成果,按照《柳州市2016年市级人才小高地专项资金申报项目表》(见附件2)提供,报主管部门审核后送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综合管理部门对各载体提出的专项资金申请额度进行评审,议定实际资助额度。
(三)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资金资助计划,拟定专项资金的使用计划送柳州市财政局审核后下拨资金。
三、其他事项
(一)要求于2016年9月15日前将资金申报表(1式2份、请登录柳州市职称改革网下载)和相关证明材料(1式1份,装订成册并附目录),以及2015年度柳州市人才小高地建设工作总结(1式1份)纸质版送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同时发送电子版,邮件标题格式为:小高地名称+工作总结和资金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二)县(区)级人才小高地的资金申报与拨付由各县(区)负责组织实施。
联系人:李达辉 刘阳 电话(传真):2828543
电子邮箱:lzzyjs@126.com
附件: 1.《柳州市人才小高地建设专项资金申报表》
2.《柳州市2016年度市级人才小高地专项资金申报项表》
2016年9月5日
附件1
柳州市人才小高地建设专项资金
申 报 表
人才小高地名称:
建设载体 (章):
协调单位 (章):
主管部门 (章):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
填报说明
一、“申报资金项目” 原则要求按照《柳州市2016年市级人才小高地专项资金申报项目表》(附件2)中的项目填写此表,可增加表格和附页;如果有附件2未包括的项目,且认为非常重要的可填写到“其他”栏目;证明材料附在后面。
二、“载体单位经济效益”填写2015年7月1日-2016年6月30日人才小高地产生经济效益情况(或按照单位2015年度财务统计时间),不产生经济效益的人才小高地(如事业单位)可留空。
三、“资金投入与使用”填写2015年7月1日-2016年6月30日人才小高地已投入和使用资金情况;“市下拨专项资金的去向(用途)”填写2015年度市下拨的人才小高地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载体单位投入资金主要用途”填写2015年7月1日-2016年6月30日人才小高地载体单位投入资金使用情况。
四、“资金投入和使用计划”填写2016年度人才小高地计划投入人才团队建设的资金,包括2016年度已经获得的国家、自治区和市级资金资助,以及载体单位在2016年度计划投入资金。
五、“人才团队建设”填写2015年7月1日-2016年6月30日人才小高地人才小高地人才团队总体情况。“高层次人才”是指具有硕士以上学历或高级以上职称的人员;“其他高层次人才”是指高级技师、“十百千人才工程”人选、特聘专家或我市急需紧缺的其它人才等;“柔性引进”是指邀请到单位指导项目研发、合作、人才培训等工作。
六、填写时一般限制在所给的空白内。正表空白不够可列附表。
七、请各单位认真填写表格,留空未填的视同未开展该项工作。
2016年度市级人才小高地建设专项资金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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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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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小高地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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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载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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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载体联系人 及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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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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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名 |
开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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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财务联系人 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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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资金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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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证明材料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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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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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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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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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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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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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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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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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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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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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载体单位经济效益(单位: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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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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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总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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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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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 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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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资金投入与使用(单位: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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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资金总数 |
自治区投入 |
市、部门投入 |
载体单位投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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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下拨专项资金的去向(用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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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体单位投入资金主要用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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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金投入和使用计划(单位: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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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小高地资金总额 |
计划投入资金总数 |
已获资金 |
本单位计划投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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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小高地资金主要用途(含人才引进培养、各项学术技术交流活动、人才工作经费开支、环境建设等) |
金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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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人才团队建设(含柔性引进,单位: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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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高层次人才 |
院士 |
博导 |
博士(后) |
硕士 |
高级 职称 |
其它高层次人才 |
与原有人才团队相比,增长百分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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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高层次人才总数 |
院士 |
博导 |
博士(后) |
硕士 |
高级 职称 |
其它高层次人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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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主要人才名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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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称谓[院士、博导、博士(后)、正高、副高] |
从事专业 |
合作方式 |
聘任期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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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训)人才总数 |
国外 |
国内 |
研讨班 |
其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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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申请人才小高地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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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人才小高地建设工作协调小组或建设载体所在单位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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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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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人才小高地管理部门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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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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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时一般限制在所给的空白内。正表空白不够可列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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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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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2016年市级人才小高地专项资金申报项目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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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参考内容 |
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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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新兴产业 |
符合新兴产业划分 |
相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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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重点学科 |
国家级重点学科、自治区级重点学科 |
批文或相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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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人才工作站 |
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流动工作站等 |
批文或相关证明材料 |
|
4 |
*技术中心 |
国家或自治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工程技术中心 |
批文或相关证明材料 |
|
5 |
重点实验室 |
国家级重点实验室、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国家级CNAS认证实验室、国际上其他认证实验室 |
批文或相关证明材料 |
|
6 |
重点学科 |
国家或自治区级重点学科 |
批文或相关证明材料 |
|
7 |
联合载体 |
属于联合载体 |
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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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学科类 |
属于学科类 |
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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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农林水行业资助 |
属于农林水行业 |
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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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制度建设 |
(1)年度工作发展计划和措施 |
相关证明材料 |
|
11 |
(2)年度完善制度 |
相关证明材料 | |
|
12 |
内部管理 |
(1)专门管理人员 |
相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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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2)召开小高地管理方面会议 |
会议记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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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人才引进和培养 |
(1)柔性引进院士 |
相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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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2)引进优秀国外专家 |
相关证明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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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3)增加高级职称、博士和硕士 |
相关证明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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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4)增加高级技工和其他特殊实用人才 |
相关证明材料 | |
|
18 |
(5)获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 |
批文或相关证明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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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项目 |
(1)获批国家级项目 |
批文或相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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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2)获批省部级项目 |
批文或相关证明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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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3)获批市级项目 |
批文或相关证明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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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4)完成国家级项目 |
鉴定、验收证明 | |
|
23 |
(5)完成省部级项目 |
鉴定、验收证明 | |
|
24 |
(6)完成市级项目 |
鉴定、验收证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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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专利 |
*(1)发明 |
证书复印件 |
|
26 |
(2)实用新型 |
证书复印件 | |
|
27 |
(3)外观设计 |
证书复印件 | |
|
28 |
论文 |
(1)SCI和SSCI论文 |
封面和论文第一页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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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2)核心刊物论文 | ||
|
30 |
(3)专著 |
专著封面复印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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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新产品 |
新产品 |
新产品种类清单 |
|
32 |
*获奖情况 |
国家级奖项、省部级奖项、市级奖项 |
获奖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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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举办或承办学术、技术研讨会议/重大活动 |
全国性、全区性、全市性 |
照片、宣传报道等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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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环境和硬件设备建设 |
环境建设、硬件设备完善 |
照片或相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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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各人才小高地根据本表要求,筛选本单位符合条件的项目,填写在《2016年市级人才小高地建设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1),并附证明材料。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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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公网安备 450202020002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