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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关于加快新时代人才集聚的若干措施》 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19-01-14 11:43   

  一、关于政策制定的目的意义

  国家、自治区历来高度重视人才工作,2016年以来,陆续出台了一系列人才机制体制改革指导性文件,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上对人才工作作了重要阐述,为加强新时代人才工作明确了定位和目标。近一段时间,全国各地竞相公布“人才新政”,不断提升了引才、留才和用才的竞争力。当前,柳州市正实施推进工业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制造城、全力推进“三大建设”、持续营造“三大生态”,既面临加快发展的重大机遇,又面对竞争日益加剧的巨大压力,迫切需要培养和集聚一大批国内外各级各类人才。而原有政策执行十多年来,虽然吸引了一批高层次人才进入我市机关和各企事业单位工作,并激发各单位在职人员参加学历学位教育的积极性,对提升全市人才队伍素质,优化人才队伍学历结构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形势发展,这些政策已不适应我市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引进人才的发展需要,政策执行过程中凸显补贴标准偏低、补贴范围过窄、补贴对象分类不够科学、补贴层次重点不够突出等问题,对人才的吸引力不强,不利于我市重点产业、重大项目和重点领域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

  因此,我市制定了《柳州市关于加快新时代人才集聚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针对性较强、含金量较高、惠及面较广、激励作用较大且具有可操作性,是我市有史以来政策创新与突破力度最大的一次。

  二、《措施》中创新点和突破点体现出的优势和竞争力

(一)具有的优势和特点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充分体现了人才政策的均衡平等。新政围绕柳州建设与产业的定位,引才有所侧重,既有高端引领,但不一味追求“高大上”,重视多吸引基础性人才,夯实人才基础。以往的人才政策只针对于引进人才,对本土人才的培养力度不够,《措施》的制定合理解决了这个问题,对本土人才的激励政策也较为明显,体现了人才均衡平等发展的原则。二是充分体现了人才创新创业的价值。《措施》的制定,虽然以人才称号区分人才类别,这只是政策制定的基本遵循问题,重点是以业绩论英雄,以创新创业成果来定位人才层次,突出评价、扶持和激励创新创业的导向。三是充分体现了人才的荣誉感和获得感。《措施》中,我市加大了对引进人才的住房补贴、家属就业、子女安置以及“一事一议”和“一站式服务”等多项吸引政策,优化了创新创业环境,解除了人才的后顾之忧。这些创新激励政策,都符合国家、自治区改革要求。

  (二)突出了“高端引领”作用

  为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在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的作用,《措施》中提出了“大力引进高端人才(团队)”、“加大柔性引才力度”、“鼓励引才荐才”等人才工程,对来柳工作A、B、C类人才(团队),简化程序,一事一议,分别资助人才(团队)项目资金最高1亿元、3000万元、1000万元,3年内给予人才生活补助每人每月分别为3万元、2万元、1万元,核心成员每人每月分别为1.5万元、1万元、5000元。

    A、B、C、D类人才的购房补贴分别为最高500万元;最高300万元、最高200万元、50万元;租房补贴A、B类人才 3500 元/月, C、D类人才 2500 元/月,均连续发放5年。

柔性引进的高端人才每年岗位津贴分别为:两院院士2万元、其他顾问1万元、双百专家5000元。

对为我市每引进1名A、B、C、D类人才的企事业单位、人才中介机构等,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

  (三)重视基础性人才的引进

这次在人才新政制定过程中,市委、市政府强调新政必须围绕柳州建设与产业的定位,引才要有所侧重,既要高端引领,但不要一味追求“高大上”,要多吸引实用型人才,夯实人才基础。《措施》中提出了“吸引万千学子入柳”的人才工程,对企事业单位新录用和来柳创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柳参加社会保险并正常缴费6个月以上,给予生活补助:博士每人每月1500元、硕士每人每月1000元,补助期限3年(其中新引进到企业、学校、医院、科研院所或来柳自主创业的博士、硕士补助期限5年); 获得学位的本科生每人每月500元,补助期限1年﹝其中国内双一流建设大学及学科毕业生和国际一流大学(权威机构综合排名前500,下同)毕业生补助期限3年﹞。获得学位的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等非柳州市户籍的高校毕业生,来柳面试或有意在柳就业创业的,可凭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和租房合同可申请最长6个月每月800元的租房补贴。对新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按其在站实际工作时间,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生活补助,期限最长2年。

E、F、G、H类人才的购房补贴分别为30万元、8万元、5万元、最高2万元。租房补贴分别为1500元/月、1000元/月、500元/月、500元/月。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经过测算,新政市级财政将新增1.6亿元的支出,其中就有1.44亿元是用于企业引进硕士和本科生的租房补贴以及购房补助,占到整个新政财政支出的90%,可以说对基础性人才的政策力度是前所未有的,而且,我市还将具备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和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具备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的学制教育应届毕业生纳入人才分类。

通过对基础性人才发展重视,将为全市产业转型发展和新旧动能转换提供有力的基础人才支撑。

(四)强化人才培育,促进提质增量

以往的人才政策只针对于引进人才,对本土人才的培养力度不够,《措施》中提出了“大力培育“龙城金蓝领””、“大力培育精英企业家”、“鼓励培养高层次人才和在职学历深造”的人才工程,对新取得高级技师、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技能人才,与驻柳或市属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3年以上并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1万元;对代表柳州市参加世界级、国家级、自治区级技能大赛获得奖项名次的个人,按1:1的比例配套奖励,并给予所在企业3万元至10万元的奖励。每3年评选一次“龙城技术能手”,对获评个人给予奖励2万元。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成功申报建立国家、自治区、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分别给予一次性申报成功奖50万元、30万元、20万元,次年起每年分别给予经费补助20万元、10万元、5万元;成功申报建立国家、自治区、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次年起每年分别给予经费补助30万元、20万元、10万元。鼓励企事业单位改善提升技能人才结构比例,连续三年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重达30%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鼓励支持在柳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学习提升,对获得证书后与驻柳或市属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连续正常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费的个人给予相应奖励,对新获得高级工商管理硕士(EMBA)学位证书的个人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新获得DBA(工商管理博士)的个人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新获得工商管理高级总裁(MBA)班或工商管理高级总裁研修提高班结业证书的个人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对新获得特级职业经理人、高级职业经理人资质证书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1万元。每年组织100名企业中高层经营管理人才参加国内外高端定制培训班。

对入选八桂学者、自治区优秀专家的人选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对享受我市工业企业特殊津贴的专家,在管理期内每人每年给予一次性政府特殊津贴5万元。建立柳州市名师、名医、名家、农业专家特殊津贴评选制度,在管理期内每人每年给予一次性特殊津贴2万元至4万元。鼓励和支持各行各业在职中青年优秀人才自费攻读硕士、博士学位,对获得相应学位并在柳继续工作满三年以上的,给予硕士2万元、博士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五)推进平台建设,增强承载能力

我市引进高端人才一大难点就是缺少高水平的科技研发机构和一流高校,这次的新政在这方面有了较大的突破。

  《措施》中提出了支持国内外机构在柳州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我市产业发展需求的技术转移机构,经市科技主管部门认定并签署培育协议的,在合同期内,每年给予工作经费20万元,绩效考核合格分为三档另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绩效经费支持。

对经认定的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给予不低于500万元研发机构建设资金;对经认定的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给予不低于80万元的研发机构建设资金。

对国家级科研院所、一流高校,世界500强、国内100强企业在本市新设立的独立研发机构或分校和联合建设的各类科创产业综合体(科技园、海创园、众创空间、特色小镇等),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在建设资金、项目审批和政策优惠等方面给予大力扶持。

对新建立的院士工作站、专家(名教授)工作室和新设立的博士后工作站(流动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经费50万元、30万元、30万元、10万元。

(六)优化服务体系,激发人才活力

这次人才新政在人才服务保障、打造软环境上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

1.健全体现人才价值的薪酬制度。国有企业引进高端人才经费视同利润处理,新招录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薪酬纳入工资总额管理,在工资总额中进行单列。在企业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可实行年薪制、股权制和期权制;在事业单位工作的,可实行协议工资或项目工资,不列入、不占用单位绩效工资指标。建立科技人员股权期权激励机制,为国有企事业单位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技术人员、核心骨干可实行股权期权激励,国有企事业单位对职务发明完成人、科技成果转化完成人及其团队的奖励,计入当年工资总额,在工资总额中进行单列,不纳入次年工资总额基数。健全柳州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收益分配机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收益用于科技人员、研发团队及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其他人员的现金和股权奖励的比例可达70%以上。

2.建立灵活的编制和岗位管理制度。对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实行动态编制管理,在用人单位没有空编的情况下,凡引进到我市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可按照相关规定使用高层次人才周转编制,专编专用、周转使用。对公办高校、科研院所和公立医院等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简化用编计划报批和进编手续办理程序,实施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备案制。

事业单位可特设岗位引进急需紧缺优秀人才,经人才主管部门认定纳入本级重大人才项目的,不受岗位总量、等级、结构比例限制。

3.完善人才服务保障体系。对我市引进的人才子女入学(园)、配偶协调就业、、高层次人才医疗优诊服务、各类人才优先落户制度、建设全市人才信息服务管理系统、编制各类紧缺人才目录等都有较完善的保障措施。

三、关于《措施》的具体实施

  本《措施》自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具体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牵头抓总,政府相关部门具体抓好落实。《措施》印发后,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还要尽快制定下发相应配套工作细则文件,《措施》的制定实施必将进一步优化全市人才创新创业环境,提升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核心竞争力,有力推动柳州新一轮发展。以此为契机,我市将进一步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超前谋划,主动作为,努力为各类人才在柳创新创业提供优良的政策环境和高效便捷的服务保障,以吸引和激励更多的人才集聚柳州、创业柳州、服务柳州。


点击阅读相应的政策文件:印发《柳州市关于加快新时代人才集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