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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450200699898888N/2021-149836
效力状态:
有效
发文单位: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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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柳人社规〔2021〕4号 关于确定2021年度就业困难人员及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的通知
发文字号:
柳人社规〔2021〕4号
发布日期:
2021年10月14日
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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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解读:
图解政策 

柳人社规〔2021〕4号 关于确定2021年度就业困难人员及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 2021-10-14 11:21   

实现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及高校毕业生: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工作,让国家政策惠及更多符合条件的人群,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桂人社规〔20202号)文件对灵活就业后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不超过其实际缴费2/3的社会保险补贴”“对灵活就业后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给予不超过其实际缴费2/3的社会保险补贴的精神,结合我市就业补助资金收支情况,经研究决定:2021年我市市本级实现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及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超过405//人的(含405//人),按270//月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未达405//人的,按实际缴费的2/3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各县及柳江区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柳州市财政局

2021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