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度创业孵化基地及入孵企业 相关补助(补贴)资金的通知
关于申报2016年度创业孵化基地及入孵企业
相关补助(补贴)资金的通知
各创业孵化基地,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4〕41号)以及《关于印发<柳州市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和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柳人社发〔2015〕67号)文件精神,现将申报2016年度创业孵化基地、入孵企业补助(补贴)资金以及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补助(补贴)资金的项目条件
(一)申请创业孵化基地管理服务补助的条件
经我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
(二)申请入驻基地孵化企业补贴的条件
1.企业工商注册地在我市、县范围内,经批准进入入驻创业孵化基地。
2.2013年11月后成立,企业产权明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3.孵化企业的创办者为2010年度后(含2010年度)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未纳入国家安置的退役军人、符合农民工创业专项扶持资金扶持范围的农民工。
(三)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的条件
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区财政厅、区人社厅关于印发《广西小额担保贷款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南宁银发〔2013〕133号)以及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人社部《关于实施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银发〔2016〕202号)的相关条件。
二、补助(补贴)资金的标准
(一)创业孵化基地管理服务补助
创业孵化基地对孵化企业提供了有效管理服务的,可申请创业孵化基地管理服务补助,具体标准如下:
1.厂房类、园区类基地每扶持一户孵化企业成功运营一年并带动3人以上就业的,按每户1.3万元/年予以补助。
2.楼宇类、铺面类、市场类基地每扶持一户孵化企业成功运营一年并带动3人以上就业的,按每户1万元/年予以补助。
(二)入驻基地孵化企业补贴
入驻基地的孵化企业可按规定申请以下补贴:
1.场地和水电补贴。入驻基地孵化企业与基地签订了场地租用合同并正常经营的,可按季申报场地和水电补贴,补贴标准按实际支出申报,最高不得超过1300元/户/月(两项合计)。
2.一次性创业补贴。入驻基地孵化企业正常纳税经营满1年并依法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2000元/户的一次性补贴。
3.吸纳就业困难群体一次性补助。入驻基地孵化企业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履行合同满1年,按15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其中吸纳就业援助对象的,按20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4.吸纳就业援助对象社会保险补贴。入驻基地孵化企业吸纳就业援助对象,给予相应期限内的社会保险补贴。
(三)入驻基地孵化企业贷款及贴息
1.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入驻基地孵化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原小额担保贷款),可按现行创业担保贷款额度和贴息办法申请贴息。
2.吸纳高校毕业生贷款贴息。入驻基地孵化企业每新吸纳1名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可按10万元的银行贷款额度以及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给予1年的财政贴息,财政贴息的贷款额度每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三、申请补助资金的程序
(一)申请创业孵化基地管理服务补助的程序
1.需提交以下材料
(1)《柳州市创业孵化基地管理服务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1);
(2)《创业孵化基地入驻创业满1年企业一览表》(附件2);
(3)入孵满1年的企业入孵时签订的《企业孵化入驻申请表》(附件3);
(4)入孵企业营运满1年、带动3人以上就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纳税证明、吸纳就业人员的劳动合同等)。
2.申报程序
创业孵化基地运营管理方向市就业服务中心申报,市就业服务中心完成初审及公示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经市财政部门审核后划拨相关补助资金。
(二)申请孵化企业补帖资金的程序
1.申请场地、水电补贴需提交的材料
(1)《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申请表》(附件3);
(2)《柳州市创业孵化基地场地水电补贴申请审批表》(附件6);
(3)创业基地开具的收取孵化企业水电费用、场地租金的发票(收据);
(4)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5)入驻基地孵化企业法人的资格证明材料(2010年后毕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未纳入国家安置的退役军人提供军人退出现役证明、符合条件的农民工提供身份证明及户口本)。
2.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吸纳就业困难群体补贴需提交的材料
(1)《孵化企业创业补贴和吸纳就业困难群体补贴申请表》(附件4);
(2)《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申请表》(附件3);
(3)企业正常纳税满1年的税务凭证;
(4)孵化企业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名册(附件5)(仅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的不需提供);
(5)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就业证明(相关人员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仅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的不需提供);
(6)《柳州市孵化企业创业补贴和吸纳就业困难群体补贴汇总表》(附件7)。
3.申报程序
入驻基地孵化企业将材料报到所在的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孵化基地汇总后向市就业服务中心报送有关材料,市就业服务中心完成初审及公示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经市财政部门进行审核后划拨相关补助资金。
(三)孵化企业申请吸纳就业援助对象的社会保险补贴程序
按现行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办法申请补助。即:
1.用人单位到市就业服务中心办理新增岗位空岗申报及招用人员录用备案手续;
2.用人单位与招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每季后10日内向所在城区就业服务中心申请;
3.市就业服务中心完成初审及公示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经市财政部门进行审核后划拨相关补助资金。
(四)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程序
1.申请人到现居住地的社区提出申请、填表,社区进行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签署意见并盖章;
2.申请人提交材料至市就业服务中心申请审核,市就业服务中心对符合条件者予以推荐盖章;
3.申请人向担保公司提交资料并提出担保贷款申请,担保公司出具担保意见;
4.申请人向银行申请,提交相关材料,经办银行做出审核意见,对同意贷款的在签订贷款合同后将贷款金额全额划入借款人账户。
(五)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贷款贴息程序
由申请人向经办银行提出申请。
四、相关安排和要求
(一)以上补助、补贴及贴息所需资金,由市、县按各自渠道安排解决。
(二)创业孵化基地管理服务补助及入驻基地孵化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吸纳就业困难群体补贴在2017年1月31日前申报;入驻基地孵化企业场地、水电补贴,按上下半年,分别在2016年9月30日和2017年1月31日前申报;其它补助按相应程序的时间要求申报。
(三)联系方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2827582;市就业服务中心3816905;电子邮箱:cyzdk2009@163.com。
附件:1.柳州市创业孵化基地管理服务补助资金申请表
2.创业孵化基地入驻创业满1年带动3人就业企业一览表
3.柳州市创业孵化基地企业入驻申请表
4.柳州市孵化企业创业补贴和吸纳就业困难群体补贴申请表
5.孵化企业就业人员花名册
6.柳州市创业孵化基地场地水电补贴申请审批表
7.柳州市孵化企业创业补贴和吸纳就业困难群体补助汇总表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2016年8月31日
附件1
柳州市创业孵化基地管理服务补助资金申请表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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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名称 |
基地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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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为孵化基地时间 |
在孵化企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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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运营满1年并带动 3人就业企业数量 |
申请管理服务 补助资金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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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户 行 |
银行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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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联系电话及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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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承 诺 |
承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违反承诺的不诚信行为,同意承担撤销基地称号后果和退回资金等责任。
(盖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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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就业服务中心 核验意见 |
经审核,成功运营满1年并带动3人就业企业数量 户,按每户每年 元计,应补贴金额共计(大写) (小写) 元。
经办人: 审核人: 财务审核人: 柳州市就业服务中心(盖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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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意见 |
经办人: 审核人: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盖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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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总监审核意见 |
财务总监: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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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审核意见 |
年 月 日 | ||
附件2
创业孵化基地入驻创业满1年带动3人就业企业一览表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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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入驻创业 实体名称 |
法人 代表 |
创业者 类 型 |
入驻 时间 |
经营项目 |
租赁场地 面 积 |
带动就业 人 数 |
联系方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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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附件3
柳州市创业孵化基地企业入驻申请表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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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驻企业名称 (工商核准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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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
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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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号码 |
企业类型/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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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创办者身份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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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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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孵化面积 |
拟带动就业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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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联系电话 及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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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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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园承诺 |
本企业自觉遵守孵化基地的规章制度,服从孵化基地的日常管理;自觉遵守国家的有关生产经营、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等法律法规。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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孵化基地意见 |
年 月 日 | ||
附件4
柳州市孵化企业创业补贴和吸纳就业困难群体补贴申请表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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孵化企业名称 |
入驻孵化 基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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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纳登记失业人员数量(人) |
失业人数: 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 人。 |
创业补贴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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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纳就业 补贴金额(元) |
吸纳就业困难 人员社保补贴 |
(另行申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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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银行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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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联系人 |
联系电话及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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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单位 承 诺 |
承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违反承诺的不诚信行为,同意承担撤销基地称号后果和退回资金等责任。 (盖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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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就业服务中心 审核意见 |
经审核,1.该企业符合创业补贴条件,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元;2.吸纳失业人数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人,共补助金额_______元。 以上补贴共计金额(大写) 元,(小写) 元。
经办人: 审核人: 财务审核人: 柳州市就业服务中心(盖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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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意见 |
经办人: 审核人: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盖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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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总监 审核意见 |
财务总监: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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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 审核意见 |
年 月 日 | ||
附件5
孵化企业就业人员花名册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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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年龄 |
身份证号码 |
就业失业登记证 号 码 |
签订劳动 合同时间 |
是否 参保 |
联系方式 |
备 注 |
附件6
柳州市创业孵化基地场地水电补贴申请审批表
单位:人民币(元)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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孵化基地名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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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时间 |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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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单位全称 |
银行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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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总企业数 |
补贴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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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支出金额 |
实补贴金额 |
补贴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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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年 月至 年 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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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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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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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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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大写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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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就业服务中心 核验意见 |
经审核______个企业合格,金额共计(大写) (小写) 元。
经办人: 审核人: 财务审核人: 柳州市就业服务中心(盖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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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审核意见 |
经办人: 审核人: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盖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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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总监 审核意见 |
财务总监: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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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 审核意见 |
年 月 日 | |||||
备注:申请水电补贴需提供的资料:1.入驻孵化基地申请表;2.创业基地开具的收取孵化企业水电费用、场地租金的发票(收据);3.申请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创办者身份证复印件(创业者为高校毕业生的需要提供毕业证;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需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农民工需提供户口本),以上均为复印件。
附件7
柳州市孵化企业创业补贴和吸纳就业困难群体补助汇总表
单位:人民币(元)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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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申请财政补贴 孵化企业 |
申请一次性 创业补贴 |
申请吸纳就业困难群体 (一次性)补助 |
小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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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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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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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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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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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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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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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大写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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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就业服务中心 核验意见 |
经审核______个企业合格,金额共计(大写) (小写) 元。 经办人: 科室负责人: 部门领导: 财务审核: 柳州市就业服务中心(盖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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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审核意见 |
经办人: 审核人: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盖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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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总监审核意见 |
财务总监(签章): 年 月 日 | ||||
|
财政局 审核意见 |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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