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
来源: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
2024-06-17 16:57  
| 序号 | 类别 | 普法内容 | 主要措施 | 完成时限 | 责任部门 | ||
| 1 | 党的基本知识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中国共产党章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自治区党委相关文件 | 结合实际工作,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 | 12月31日前 | 牵头部门:直属机关党委 | ||
| 配合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 |||||||
| 2 | 综合类 | 《立法法》《民法典》等法律、行政法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自治区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 | 牵头部门:政策法规科 | ||||
| 配合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 |||||||
| 3 | 国家安全类 | 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 牵头部门:局办公室 | ||||
| 配合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 |||||||
| 4 | 就业创业类 | 《就业促进法》以及《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自治区以及柳州市关于促进就业和创业的规范性文件。 | 牵头部门:就业促进科 | ||||
| 配合部门: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职业能力建设科、农民工工作科、失业保险科、柳州市就业服务中心、柳州市人才服务和人事培训考试中心、柳州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 | |||||||
| 5 |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自治区及柳州市关于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的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 | 牵头部门: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 | |||||
| 配合部门:劳动关系科、劳动监察科 | |||||||
| 6 | 劳动关系类 |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最低工资规定》《集体合同规定》《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自治区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 | 牵头部门:劳动关系科、劳动监察科 | ||||
| 配合部门:农民工工作科、工资福利科、调解仲裁管理科 | |||||||
| 7 | 社会保险类 | 《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自治区以及柳州市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 | 牵头部门:柳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 ||||
| 配合部门:养老保险科、失业保险科、工伤保险科、农村社会保险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科、调解仲裁管理科、劳动监察科 | |||||||
| 8 | 《失业保险条例》《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自治区及柳州市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 | 责任部门:失业保险科、柳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 |||||
| 9 | 《工伤保险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自治区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 | 责任部门:工伤保险科、柳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 |||||
| 10 | 《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办法》 | 责任部门: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科 | |||||
| 11 | 人事人才类 |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自治区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 | 责任部门:职业能力建设科 | ||||
| 12 |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治区以及柳州市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 | 责任部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 |||||
| 13 | 劳动争议类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自治区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 | 责任部门:调解仲裁管理科、柳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 ||||
| 14 | 劳动监察类 |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治区及柳州市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 | 责任部门:柳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柳州市劳动保障维权中心) | ||||
| 15 | 信访类 | 《信访条例》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自治区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 | 责任部门:信访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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