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人社报〔2020〕6号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19年,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我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和《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紧密围绕人社中心工作,着力加强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现将2019年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9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职能优化、服务升级,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政府职能不断优化,政务服务水平不断提升,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编清单、建系统”,力促“一事通办”利企便民改革。2019年,我局梳理了305项对外经办事项,公布办事清单、指南,并根据实际工作不断进行调整、更新。与全区同步实现全区同一事项同一标准,营造高效便民的服务模式。贯彻落实《全区人社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一网一门一次”改革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目前社保、就业、人才等板块均已上线运行,切实做到让群众办事只上一张网、只进一个门、最多跑一次。对群众和企业办事事项需提供的各类证明及其盖章环节进行清理,积极推进与公安、卫计、民政等部门的数据共享。
二是公共服务不断优化升级。开展柳州市农民工远程视频综合服务平台信息化项目,在全市938个行政村、115个乡镇、13个市县(区)就业服务中心及大中专院校建设远程视频综合服务终端点,为农村劳动力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就业创业、社保、维权、金融等综合信息化服务。进行“一事通办”改革和“减证便民”专项行动,优化梳理出我局依申请的政务服务事项为153项,制定我局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并予以公布,梳理出可容缺受理的事项8项,可容缺受理的申请材料19项。目前我局依申请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并进一步探索实现“零跑腿”共150项。持续推进人社业务“一门式”经办服务改革。2018年3月起,我局按“一窗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统一反馈”的原则,建立统一的“一门式”社保经办服务平台。经过不断优化,人社“一门式”业务经办服务平台已于2019年11月1日全面上线,在不改变现使用的信息系统框架的情况下,与自治区“一门式”信息系统衔接,构建统一的人社业务“平台统一受理——人社业务信息系统办理——平台统一反馈”的工作机制,逐步实现人社业务“全区通办”。我局政务服务大厅自助服务区配有9台自助服务一体机,可为市民提供全方位的自助查询服务和简单业务快捷办理服务,免去参保群众查询个人参保信息等需要排长队的困扰,实现个人参保信息查询、缴费证明打印等60项业务服务全天候办理,真正做到7*24小时不“打烊”。我局将继续推广使用自助服务一体机,逐步实现其他业务服务全天候办理。
三是推行网上审批工作机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深化。为切实提高政务服务事项(包括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比例,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密等外,涉及我局的153项审批事项(不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检查、行政强制事项)全部纳入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办理,网上办理率达90%,做到“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同时逐事逐项逐要素核对,确保线上线下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要素、办事指南要规范统一,原则上实现“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的工作要求。
(二)系统健全、规范科学,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2019年我局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起草、征求意见、组织论证、合法性审查、制定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公布、备案程序,2019年制定规范性文件7件,报请市政府审议印发的文件1件。二是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按照《关于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通知》的规定,2019年我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均按要求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三是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我局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的规定,切实加强我局规范性文件备案和市政府法制部门审查意见落实工作,2019年我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均按要求报送市政府法制部门备案。四是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我局已将2018年度制定规范性文件目录及文本在门户网上予以公布,对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进行动态化、信息化管理。
(三)科学民主、程序正当,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2019年,我局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规定,制定和执行我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未经决策调研、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不得作出重大行政决策。二是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按照《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柳政办〔2015〕6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我局制定法律顾问工作制度,严格规定我局聘请法律顾问的程序、担任法律顾问需满足的条件、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权利、需遵守的规定及其他事项,保障我局法律顾问制度有效推进。此外,我局还规定聘请法律顾问遴选程序,保证我局本着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对法律顾问进行遴选和聘请。法律顾问为我局重要决策提供了法律服务,参与我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疑难信访案件的研究讨论,并在我局合同和协议的签订等顾问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法律顾问适时参与工作,充分发挥其专业优势,借助“外脑”,助力我局法治能力的提升。
(四)推进改革、创新方式,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积极推进执法改革工作。为保证我局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有序推进,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我局主动探索规范案卷归档标准。积极参加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案卷的实体性、程序性、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综合评价,就案卷评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按程序督促落实整改,同时对相关问题进行交流探讨,总结经验。对于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严格依法依规归档保存,并探索推行一门式集中储存、行政执法全过程数据化记录工作机制和数字化归档管理制度,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系统建立并有效运行。二是强化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和创新。为充分发挥柳州市“互联网+人社”公共服务平台的作用,我局成立柳州市劳动保障维权指挥中心,并举办全市劳动保障维权系统培训班,提升队伍的职业素质,提高信息化办案水平,推动了指挥中心顺利建设,促进了劳动监察工作跨越式发展。建成后的指挥中心将整合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力量,全面提高劳动维权方面的群体性纠纷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及效率,完善对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业务办理的系统内部监管,提升维权工作决策水平,能更方便快捷地为人民服务。三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重视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考试,基本实现执法科室全员持证上岗。截止2019年,我局持有行政执法证件的工作人员共85名。
(五)依法行政、公正公开,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龚海祥局长作为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狠抓我局党风党纪,领导反腐倡廉工作。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19年我局办理行政诉讼案件30件,其中一审案件19件,二审案件11件。我局行政机关代表人已出庭应诉的行政诉讼4件,已完成今年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要求。全必清副局长作为行政机关代表人分别出庭参加了王水胜不服我局行政复议案、融安县富森木业有限责任公司不服我局认定石建学工伤案、柳州市天马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不服我局认定黄锁清工伤案、刘婷不服我局不予认定罗军工伤案。行政机关代表人出庭应诉对化解行政争议具有重要现实意义,也增强了我局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二是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除传统的12333劳动保障服务热线,局长信箱、举报热线等社会公众监督渠道外,我局在今年配合审批局在广西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上开通了政务服务网上咨询及投诉渠道,安排专人负责处理网上咨询及投诉,力争为企业和群众排忧解难。另外,每日在人社政务大厅安排大厅值班主任面对面解答群众疑问、处理投诉,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六)公正高效、多元便民,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充分发挥行政复议机关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方面的优势和作用。2019年我局妥善处理行政争议,处理行政复议案件15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12件,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1件,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2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6〕54号)文件精神,我局进一步加强案前、案中调解,特别是在处理行政复议案件中,力争通过释法引导等柔性方式解决行政争议纠纷。通过调解,今年我局减少了80%的行政复议案件。我局依法运用调解、和解的方式,通过提前介入主动释法等方式与申请人、被复议机关充分沟通,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七)深入学法、科学用法,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落实领导干部职工学法。办公会讨论涉法议题时结合议题集体学法、党组中心组(扩大)会议学习党内法规,局领导带头参加法制讲座学习和在法制培训上作专题辅导等方式,切实落实领导干部集体学法。2019年我局举办各类培训(包括专题学法培训及执法部门业务培训)11余期,培训市本级及县区干部1200余人,通过专题学习加强工作人员日常学法的深度和精度。组织、督促我局工作人员按要求进行学法用法考试,人社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参与率与合格率均达100%,确保行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行政执法依据和流程,提升行政执法素养和水平。二是注重法治实践。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让法律顾问适时参与到诉讼、合同审查以及重大决策工作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优势,借助“外脑”解决我局疑难问题。三是全方位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出台《2019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要求每一名领导干部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必须守法律、重程序、受监督,重视在执法过程中向群众释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理、协调、处理各种利益问题,化解矛盾。今年,我局政策法规科举办全市人社系统法治建设专题培训班,就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问题、行政执法案件的处理及案例分析进行深入讲解,切实提高全市人社系统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参加2019年柳州市“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与市民面对面,通过有奖知识问答、发放社会保险相关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市民普及宣传宪法法律知识、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障有关规定,近距离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宪法宣传日当天我局工作人员共向群众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300余人次,发放宣传品600余份。此外,我局在就业援助月、春季人才交流会、“两后生”招聘会、柳州市贫困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帮扶“五个一 ”活动中部署安排法制宣传、政策咨询、公益法治讲座等环节,营造浓厚的人社政策宣传氛围。
二、存在问题和原因
(一)复杂案件增多,办案难度加大。由于今年的经济增长明显放缓,出现了大量企业停产或关闭的情况,还出现了部分建筑单位将责任转移到劳务公司,同时建筑单位不配合案件调查的情况,给案件的调查增加了很大难度,也使得案件的文书只能采取留置送达或公告送达等非常态化送达方式,使案件的调查处理的周期明显增长。
(二)执法手段仍然较少较弱,与其他执法机关的配合还有待加强。对一些单位拒不提供任何材料,我市监察支队处理起来仍束手无策,造成当事人到处上访。建设领域违法“三包一靠”欠薪案件移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移送还需与住建、公安部门衔接妥当,建立联合查处机制。
(三)行政执法的规范程度有待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化解行政争议妥善处理行政纠纷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手段和实效有待进一步丰富和增强。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重大作用。加快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干部是“关键少数”,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则是“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龚海祥局长作为推进我局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严格履行依法治市重要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充分发挥了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支持本级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属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助手、顾问作用。政策法规科作为我局法制机构,在局领导的正确领导和悉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党委和政府工作履职尽责、奋发有为,在我局法治政府建设中充分发挥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查指导、情况交流等作用,努力成为我局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的得力助手和合格顾问。
四、2020年工作思路
按照十九大对新时代法治建设的新指引,十九届四中全会对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新部署,围绕“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结合我市人社重点工作,拓宽思路,主动作为,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以规范行政执法为抓手,不断强化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继续开展系统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和执法案卷评查。二是积极组织尚未取得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的从事或准备从事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工作的机关干部参加资格考试,强化干部执法主体意识。三是继续抓好执法信息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四是抓好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确保每一个重大执法决定合法合理,经得起检验。
(二)以优化政务服务为抓手,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2020年继续优化升级人社系统“一门式”经办服务。通过全面梳理、再造业务经办流程、制定统一人社业务经办事项标准、升级业务经办系统、开展业务培训规范业务行为,逐步实现经办人员从“专科医生”到“全科医生”转变,进一步提升人社业务经办能力和效率。竭力为群众提供更有质量更为高效的政务服务,便民利民,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三)以完善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制定机制为抓手,不断提升行政决策科学性
一是利用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让其参与到部分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决策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工作中。二是探索建立“后评估”制度。对我局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施行情况进行研究,了解其实施后取得的成效,发现其在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从而及时修改完善,确保取得积极的成效。三是实行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法律法规、政策、客观情势的变更,适时对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进行调整,以确保与时俱进,保持正确方向。
(四)以依法办案为抓手,继续妥善化解行政争议
一是继续认真受理、审理每一起行政复议案件,贯彻全面审查、有错必纠的原则,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坚决予以撤销或者确认违法,确保案件办理经得起司法审查。二是进一步加强内部层级监督,发挥行政复议意见书的内部纠错功能。三是认真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统计分析工作,对典型案件进行深入剖析,通过以案释法促进依法行政。
(五)以宣传教育为抓手,不断增强干部职工法治意识
一是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深入企业、单位、社区、学校开展宪法、社会保险法、就业创业、劳动用工、人事人才等专题普法活动,引导企业、群众学法用法。二是加强对系统内部领导干部的普法力度,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重视宪法学习和宣传,制定宪法学习计划,强化日常学习、部门内部交流学习,创新宪法纪念日宣传活动。根据不同的业务工作要求,不同的培训对象,探索实行“菜单式”学法培训。三是积极创新法制宣传的平台、载体、阵地和形式,突出主题普法、板块普法,不断扩大覆盖面,开展“全方位”、“立体式”普法工作。
2019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扎实有序推进。2020年我局将继续在工作理念和业务实践上不断突破,积极探索工作方式方法,提升工作能力,力争更好完成各项工作。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