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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 2016-12-19 15:53   

为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我局执法行为,按照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柳政办〔2016〕61号)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有关文件的要求,大力推广“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部门自由裁量权,规范监管行为,创新管理方式,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

基本原则:坚持依法监管,依法推进事中事后监管的规范化,落实监管责任,推进“双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凡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坚持公正高效,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坚持公开透明,实行“阳光执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程序和结果,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坚持协同推进,积极探索跨部门、跨行业联合随机抽查。

二、方法步骤

(一)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相关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业务科室、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科,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二)建立健全“一单两库”

 1.建立“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日常监督管理需要,制定“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和抽查方式等,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2.建立监管对象名录库。立足职能建立本局监管对象名录库。

3.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以局机关及局直属单位具有行政执法资格证的工作人员为基础,建立检查人员名录库。

4.实行动态管理。对抽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录入、更新相关信息,确保监管对象齐全、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

(三)规范执法检查流程

1.积极探索开展联合检查。整合检查事项,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存在多个执法科室、多项检查事项的,要合法合理进行检查事项整合,对同一监管对象要一次性完成检查,提高执法效能。

2.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确保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对已抽查过的监管对象,原则上不再列入当年度抽查名单;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以及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特殊行业、重点区域的监管对象,要加大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对涉嫌违法被投诉举报行为的检查,依法进行。

 3.合理选择检查方式。抽查可以采用实地检查、书面检查和网络监测等方式,注重运用云计算和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抽查中可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开展相关工作,依法利用其他政府部门作出的检查、核查结果或专业机构作出的专业结论。

4.如实记录检查情况。依法对监管对象实施检查,要如实填写检查记录表,做到全程记录,并逐步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实现责任可追溯。

5.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处理,形成有效震慑,增强监管对象守法的自觉性。

6.及时公示抽查及处理结果。要对抽查结果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将抽查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双随机”抽查是国务院和省、市政府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一项重大部署,请各有关科室和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研究,切实把“双随机”抽查落到实处。

(二)规范程序,提高效能。要严格执法,提高执法效能,对同一监管对象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避免任性执法、执法扰民。

(三)及时总结,不断完善。要及时总结“双随机”抽查工作经验,不断完善“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同时,积极探索建立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第三方评价机构代表等到现场监督工作机制。                


附件:

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doc

劳务派遣单位名册.xls


201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