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柳南区宏都社区等3个社区作为柳州市全民参保入户调查登记试点单位的通知
柳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15〕12号)和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社会保险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办〔2015〕165号)文件精神,为推动我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在柳南区宏都社区、十一冶社区、太阳社区三个社区开展全民参保入户调查登记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户调查对象及内容
全民参保登记的入户调查对象是我市常住人口中未参保人员和参保信息不完整人员(以下简称调查对象),人员名单由市社保局提供。
调查内容包括调查对象的基本信息、就业状态、社会保险参保现状、未参保原因等信息。
二、入户调查登记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6年1月31日。
三、调查及信息采集方式
社区要根据调查对象的实际情况,以上门入户调查形式采集相关信息。
(一)确定调查对象。由各社区根据市社保局提供的常住人口中未参保人员和参保信息不完整人员名单,结合本社区日常工作中掌握的人口基本信息、居住地信息,确定需调查对象名单。
(二)上门入户调查。各社区要组成入户调查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成员要求责任心强,熟悉本辖区人员基本情况的人员组成,至少有两名调查员组成。
入户调查小组要做到“查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确保每个调查对象完整填写《柳州市全民参保登记表》的相关信息,并由调查对象本人或其监护人、指定代理人签字确认。
入户调查小组在进行入户全民参保登记的同时,应对符合参保条件的个人进行政策宣传,督促其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依法享受社会保险权益。
(三)信息录入及上报。入户调查工作小组按照工作要求,将调查收集的《全民参保登记表》汇总到街道劳动保障中心,由街道劳动保障中心将《全民参保登记表》各项信息录入到《柳州市全民参保登记汇总登记表》中,同时将录入完毕的《全民参保登记表》和《柳州市全民参保登记汇总登记表》电子版交城区劳动保障中心审核确认后,汇总上报市社保局征缴科,进行登记入库。
各街道、社区要确保登记入库数据质量,认真进行审核,对不合格的信息数据将返还各街道、社区重新调查填报。
(四)建立动态信息更新机制。通过开展入户调查建立完整的“社会保险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库”,并通过系统自动更新、人工动态调查录入等手段全面实行动态管理。街道、社区对本辖区登记核对信息数据采集后,实行动态维护。登记对象因死亡、户籍迁移或参保情况变化等需变更登记信息的,应按照申报、审核等规定程序及时更新,形成实时动态数据库。
市社保局要与公安、民政、计生、工信委等部门建立数据动态更新机制,开发数据交换接口,实时更新数据,确保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库信息及时、全面、准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街道、社区要成立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相应工作措施,落实工作人员,精心组织实施。
(二)加强宣传引导。实施“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大改革举措,有利于加快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目标,加快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有利于维护广大参保人员转移接续社保关系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利于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创新社会管理,避免和减少重复参保、重复领取待遇,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率。要大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通过新闻媒体,印发宣传手册、深入基层宣讲等形式开展广泛宣传,说明全民参保登记和入户调查工作的意义、方式和内容,取得调查对象的充分理解和支持。
(三)加强信息安全。各街道、社区工作人员要妥善保管和安全使用参保人员数据和资料,对于入户调查所提供的信息,以及入户调查中所采集的信息,只能用于“全民参保登记”相关工作,不得提供给任何单位和个人,确保数据安全。
(四)加强沟通协调。各街道、社区要加强与市社保局的沟通协调,及时反映开展入户调查登记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协调解决,确保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顺利开展。市社保局将根据各街道、社区入户调查登记信息完成情况下拨必要的工作经费。
(五)做好经验总结。试点社区要及时总结开展全民参保入户调查登记的成功经验和作法,收集整理入户调查登记的图片、文字资料,为下一步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提供典型经验,确保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顺利完成。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柳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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