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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柳州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53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 2023-10-27 16:04   

委员在柳州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解决退休工伤职工职业病医疗(康复)费问题的建议》(第153号)收悉,我局及时制定工作方案,并按照工作方案积极推进有关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反馈如下:

一、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确保与上级部门行动一致

我局收到提案后,因工伤保险基金已实行自治区级统筹,工伤保险经办流程全区统一,为保证我市工伤保险经办流程与自治区的一致性,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积极与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就医疗费用直接结算问题进行沟通,了解直接结算的可行性。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答复,目前全区正在推进广西数智人社业务系统建设,工伤职工工伤后(职业病病人诊断为职业病后),医疗费用由社保经办部门与协议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已列入系统开发内容之一,待系统开发成功后,即可实现工伤职工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二、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一是我市各级社保经办机构优化办事流程,缩短办结时间,工伤保险待遇业务经办时间从法定20个工作日缩短至12个工作日。二是初步形成职业病医疗费用申报业务快速办理机制。为优先办理工伤职工职业病病人业务,市社保中心对我市工伤职工职业病病人进行登记造册,并安排专人管理,适时调整名册人员名单,对名册上的职业病工伤职工报销职业病医疗康复费用时,承诺在5个工作日办结。

三、加强横向沟通了解有关工作的可行性

为推进提案中提到的退休工伤职工职业病病人的医疗待遇直接结算问题,我局就能否在工伤职工职业病人的社保卡信息中增加个人身份标识,并依托基本医疗保险结算系统直接结算职业病病人医疗康复费用问题多次与市医保局沟通。市医保局口头答复,我局提出的建议无法实现,理由是柳州市医保信息管理系统已接入国家医保系统,系统由自治区医保局统一开发和维护,国家医保局对全国各级医保信息管理系统制定了规范,目前医保信息系统不支持工伤基金通过医保系统进行直接结算支付,电子医保凭证也无法核实工伤参保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