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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柳州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5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 2023-10-27 16:02   

代表在柳州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关于在公办幼儿园中以园额中的专技岗位总数核算专技岗位数量的建议》(第115号)收悉,我局于4月会同协办单位开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专题调研,实地走访了3所城区幼儿园和3所乡镇幼儿园,与36名幼儿园教师深入座谈,了解她们当下待遇、岗位晋升等方面具体情况,系统梳理了幼儿园教职工人事待遇政策,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2019年,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党委编办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财政厅印发了《关于做好市县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核定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19〕28号),文件明确提出:1.编制核定方面。公办幼儿园原则上按照自治区相关标准合理确定教职工员额,对在现有事业编制总量内无法满足的市、县(市、区),可核定部分事业编制用于配置幼儿园园长等管理人员和骨干教师,其余人员参照中小学做法,改为核定聘用教师控制数;2.岗位管理方面。公办幼儿园实行聘用教师控制数管理,纳入单位岗位设置总量,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与在编人员实行岗位管理制度和竞聘上岗制度。2020年,市委编委已分别核定各城区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总量,并要求各城区结合实际,按照有关编制标准核定公办幼儿园聘用制教职工员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时指导做好岗位设置调整,由各县(区)视财政负担情况进行测算后,稳慎执行。

调研中了解到,3年来融水等县已按照桂教师范〔2019〕28号分阶段执行,即核定了聘用教师控制数,纳入单位岗位设置总量,在教师待遇、培养培训等方面都参照在编教师保障,极大地推动了县域学前教育的提升。但城区公立幼儿园因财政负担等因素,尚未执行该文件,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城区学前教育发展和教师专业提升。

综上,针对建议中提出的“市区内的公办园(含新建的非独立法人集团分园)的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一律以园额中的专业技术岗位数量为基数,按比例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可继续根据(桂教师范〔2019〕28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市委编办将下发关于统筹编制资源服务保障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的通知,明确聘用教师控制数纳入幼儿园岗位设置总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进一步指导各城区落实以调整后的单位岗位设置总量,按比例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市教育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各城区教育、财政部门对财政负担情况进行测算并充分听取各城区意见后,有序稳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