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关于对柳州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33号提案的办理、答复情况

  发布日期: 2019-11-15 09:03   

近年来,柳州市积极探索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的改革,率先在全国实现了“全病种、各级别医院的以病种付费为主的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目标。同时,率先在全区范围内实施医疗费用总额控制下按疾病诊断相关组(DRGs)付费方式改革,并创新性地将按疗效价值付费作为DRGs付费的补充形式,将诊断明确、中医诊疗技术成熟、疗效判断指征明确的中医优势病种实行按疗效价值付费,较好地完善了中医优势病种的疗效评价体制,起到了有效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的作用,广受老百姓欢迎。但从实施情况来看,目前仍存在两个方面的不足:一是纳入按疗效价值付费的中医优势病种较少,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惠民效果;二是中医诊疗项目定价过低,未能体现对中医药事业的支持。为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建议从上述两方面加以完善,将扩大惠民效果与支持中医药事业相结合、相促进,让中医药特色优势惠及更多龙城老百姓。

市医疗保障局立足民生积极研究落实主要答复及措施如下

一、扩大中医诊疗项目按疗效价值付费病种范围

为进一步深化医保付费方式改革,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根据《关于部分病种实施按疗效价值付费的通知》(柳社保发〔201848号)文件规定,自201861日起,我市开展了异位妊娠病”“血栓性外痔”“桡骨远端骨折”“锁骨骨折”“肱骨近端骨折”“肱骨干骨折”“胫腓骨骨折”“单纯性胸腰椎骨折”“******************症”“混合痔”10个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作为按DRG病种点数付费的补充形式,此为全国首创,尚处于探索阶段。截至当前,已有两百多例病例实行了按疗效价值付费。

按疗效价值付费新增病种及申报流程等具体事宜,由市医保局积极与相关医院进行商议,逐步增加相应病种,以体现中医药诊疗在临床治疗的优势,让更多老百姓享受到按疗效价值付费改革带来的好处。

二、中医诊疗项目定价答复与措施

提案建议进一步加大对中医药发展的支持力度,认为长期以来,价格与成本、疗效不相符的情况长期困扰、阻碍着整个中医药事业的健康发展。因医疗行为不同于普通商业行为,医疗服务定价与医务人员劳务付出及资源消耗不完全匹配的情况客观存在,不单是中医诊疗项目。自2015年起,按照自治区关于完善医疗服务比价关系的相关文件要求,自治区及我市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完善的总体目标进行了多次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且都加大对中医药发展的支持力度。2015年全市公立医院改革,实行药品零差价(中药饮片除外)和诊疗项目调整,调整诊疗项目119项,其中调整西医诊疗项目93项,取消4项,降价22项,提价67项,提价项目占西医总项目的1.73%;调整中医诊疗项目26项,均为提价,占中医总项目的22%,调整幅度达到20-50%,体现了对中医药的支持。2017年全区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再次向中医诊疗项目倾斜。该次医疗服务项目调整共226项,其中中医项目提价114项,涵盖了中医外治、中医骨伤、针刺、灸法、推拿疗法、中医肛肠中医特殊疗法、中医综合等97%的中医诊疗项目。因此,在医疗服务价格的结构调整中,充分考虑了中医药发展特点,更好保障中医医疗服务的健康发展,同时兼顾了医疗服务受众的就医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