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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2011年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 2011-06-15 00:00   
    2011年我市柳州籍高校毕业生总数为13904人,较上年增长近10%,其中本科以上7081人,专科6823人;根据国家人社部要求,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应达到90%以上,这一比例与我市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率相比提高了10%;2011年自治区下达给我市的就业工作指标也有较大提高,其中城镇新增就业人数指标50000人,较上年增长10%。
全年预计回柳的柳州籍毕业生6000人左右,其中有1800名左右的高校毕业生需要指导就业。同时,我市就业工作存在的就业结构性矛盾突出、就业政策不配套、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建设不够完善、就业资金短缺等问题依然突出,因此,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更大,任务仍然十分繁重。
 
   在2011年5月25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温家宝总理指出,必须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的首位,采取更有针对性的措施,千方百计促进毕业生就业。为了更好地完成今年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任务,确保我市就业局势稳定,经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协调小组会议决定,制定实施《柳州市2011年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对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进行统一布置安排。
 
一、总体目标
 
    充分发挥市场对就业的基础性配置作用,坚持毕业生自主择业为主,各级政府指导就业为辅的工作方针,本着“就业为主、适当干预、开发岗位、工作做实”的原则,依托市、县(区)两级毕业生就业平台,以人为本,服务至上、广开渠道,搭建平台,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工作,确保年底前回柳登记求职的柳州籍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80%以上。
 
二、工作措施
(一)鼓励各类企业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
1.继续实行企业接收高校毕业生给予补贴政策。延续《柳州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实行岗位补贴实施意见》(柳政发〔2009〕17号)1年,对企业接收柳州籍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给予岗位补贴,鼓励各类企业拿出岗位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
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市工信委、市人社局  协助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各县(区)
  
(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工作
 
2.继续开展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从高校中选聘60名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加大对大学生“村官”的跟踪培养和使用力度,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完善长效机制。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协助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各县(区)

 
3.实施区、市“三支一扶”项目计划。招募高校毕业生300名,其中争取自治区级40名,市级260名。招募范围为柳州籍(含六县)毕业两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委组织部  协助单位:市财政局、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农业局、市扶贫办、各县区

 
4.开发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服务岗位。加快推进我市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的建设,首批试点的23个乡镇人力资源分市场工作人员的聘用以高校毕业生为主,吸纳接受毕业生50名左右。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各县区  协助单位:市财政局
  
(三)实施高校毕业生进社区计划
 
  继续选聘高校毕业生到乡镇(街道)及社区(行政村)居委会、服务站从事社保、就业、计生以及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提高社会工作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5.“社区协办员”、“两网化协查员”选聘。招聘400 名高校毕业生担任“社区协办员”、“两网化协查员”。待遇和经费开支渠道按《柳州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实行岗位补贴实施意见》(柳政发〔2009〕17号),以及相关规定执行。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协助单位: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各县(区)
 
6.提供社区公益性岗位。设立200个公益性岗位,招募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进入社区担任劳动保障协管员,期限一年,从事相关社区服务工作,提升公益性岗位服务队伍的整体素质。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协助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区
  
(四)重点项目建设岗位开发
 
7.依托重点项目建设开发就业岗位。积极对接广西柳州汽车城的项目建设,充分发挥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带动就业的作用,努力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100个。
牵头单位:柳东新区、阳和新区   协助单位: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五)商贸流通行业岗位开发
8.结合市商贸流通系统商务网点进社区建设,开发就业岗位。网点工作人员主要面向柳州籍高校毕业生招聘,吸纳安排毕业生80名。
牵头单位:市商务委 市人社局  协助单位:市财政局
  
(六)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促进计划
9.继续做好新增就业见习基地单位的组织审批工作,使我市毕业生见习基地数量达到60个左右,并拿出300个见习岗位积极接收暂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进入基地见习,提升毕业生就业竞争力。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协助单位:市财政局
  
(七)从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中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0.凡有空编的事业单位,拿出一定的编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
牵头单位:市编办、市人社局  协助单位: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各县(区)
  
(八)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11.启动“大学生创业培训计划”。培训班计划举办4期,培训400人。通过举办大学生创业培训班,培养大学生的创业意识和能力,激发大学生创业热情,为我市创业带动就业注入新的活力。
 
12.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认真实施好《柳州市关于鼓励高校毕业生来柳创业暂行规定》,推动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工作的发展,进而带动就业的可持续发展,通过政策引导和服务指导,力争有30名大学生实现自主创业,带动就业人数达到100人左右。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协助单位:市财政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各县区

 
(九)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继续学习深造
 
13.加强与境外高校合作,组织选拔推荐高校毕业生出国继续学习深造,提升毕业生就业竞争能力。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协助单位:各成员单位、各县区

 
(十)加强对高校毕业生的公益服务和就业援助
 
14.办好各种类型的人才招聘会。发挥市配置人才的基础作用,保证毕业生就业市场的正常运转,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就业“双选”活动提供优质的服务。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和“服务周”活动,举办专场招聘会,提供更多岗位接收高校毕业就业。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协助单位:各成员单位

 
15.加强就业网站建设。充分发挥网络在人才招聘上的优势,加大资金投入的力度,争取实现政府公共就业服务部门各类人才网、人力资源网、就业网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积极举办多种形式、多种类型的网上招聘活动,实现就业信息化,为用人单位和毕业生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协助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信委

 
16.对经济困难家庭毕业生重点帮助,有针对性地提供免费的就业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创业培训、职业技能培训、职业介绍服务和自主创业帮扶等“一对一”帮扶服务,使其实现顺利就业。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协助单位:市民政局、各县区

 
17. 加强毕业生就业指导培训工作。一是继续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校园巡回讲座,指导毕业生更好地做好职业规划,帮助毕业生掌握相关的知识和择业技巧,帮助解决在求职就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高实践能力、就业能力、创新能力、创业能力,提高毕业生的就业综合竞争力;二是继续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免费帮助毕业生选择与其专业接近的职业(工种)进行技能训练和能力评价工作。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协助单位:市教育局、团市委

 
18.建立未就业毕业生登记制度。柳州籍生源高校毕业生毕业3个月后仍未首次就业的,可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进行未就业登记,享受失业人员就业优惠待遇。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协助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区

 
(十一)加强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管理,加强劳动保障执法监察力度,切实保障高校毕业生的劳动权益。
19.加强对各级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管理以及劳动保障监察常规检查工作,规范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的用工行为,督促用人单位遵守《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与聘用的高校毕业生依法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根据用人单位工资制度和职业岗位,合理的确定其工资报酬。

 
20.加强人才、劳动力市场清理整顿工作,查处取缔各类非法或违规职业中介机构,严厉打击假借职介为名实施诈骗的各类犯罪行为,切实维护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合法权益。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协助单位:市公安局

 
三、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单位和各县区要充分认识到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艰巨性、重要性,增强责任感、使命感,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为毕业生就业创造宽松环境,进一步提高就业指导服务工作水平,努力帮助毕业生实现就业。

 
(二)各用人单位要把录(聘)用柳州籍高校毕业生的工作列入本单位人才招聘计划和编制使用计划,优先接收和录用柳州籍高校毕业生。
 
(三)各级财政部门要不断加大对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资金的投入力度;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资金到位。
 
(四)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政策的落实,积极组织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专项活动,促进高校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各牵头部门要按照工作任务抓好落实和推进,各协助单位要顾全大局积极努力做好配合工作,共同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有效落实。
 
(五)各县(区)要高度重视本县(区)生源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尽快制定201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要及时摸清本地生源高校毕业生的人数,积极挖掘本县(区)就业资源,搭建就业平台,疏通就业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全力以赴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工作。
 
(六)各有关单位、各县(区)201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方案和联系人、联系电话于6月20日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
 
联系人:卢民,联系电话0772-2827582
电子邮箱: lzjycjk@163.com
 
                                     
                                                              柳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