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柳州市城中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进一步充实城中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发〔2024〕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城中区实际情况,决定开展城中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9个,合计招聘10人。具体岗位和资格条件等详见《2024年度柳州市城中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四)态度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具有良好的语言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表达能力及团队合作精神。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其他说明。
1.考生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2.原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考生须经原工作单位同意,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人事(劳动)关系,以免影响聘用;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试用期内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公务员;通过定向招聘或降低招聘条件聘用,仍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则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4年10月10日前取得,年龄、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4年10月1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8:00—2024年10月17日18:00。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考生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s://lzrsj.gkzpfw.com/)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考生请明确符合招聘的基本条件后,再认真选择符合自身条件(所学专业属于岗位要求的“所学专业”之一,年龄、称职、身份等其他“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同时满足)的岗位进行报名。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报名不通过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计划与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未达到 1:3 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单位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可按照实际报考人数申请开考。
3.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方式:采取网络初审、现场资格复审的方式进行。考生通过网上报名后招聘单位将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将通知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2)资格审查时间:网络初审时间为报名时间,现场资格复审时间为2024年10月18日8:00-12:00。
(3)现场资格复审地点:柳州市柳东卫生院三楼会议室。
招聘单位依据本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发现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笔试、面试。考生需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及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10月19日8:30
2.笔试地点:柳州市城中区沿江路河东管理大厦三楼第二会议室。
3.笔试主要内容:笔试主要考查岗位应具备的相关理论知识,时间90分钟,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60分为合格。
4.开考比例:招聘岗位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未达到1:3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单位申请,经主管部门核准同意,可按实际报考人数开考。
全部考生笔试结束后,招聘单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考生。笔试成绩于笔试当天在笔试区域公告栏和城中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按照1:3的比例电话通知考生面试。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24年10月20日8:30
2.面试地点:柳州市城中区为民服务中心5楼
3.面试主要内容: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岗位技能水平及专业知识应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其中,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考生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 分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成绩于面试当天在面试区域公告栏和城中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全部考生面试结束后,招聘单位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环节的考生。本次招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计算均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人选。
4.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应持笔试准考证、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经核验身份并上交全部通讯工具后进入候考室签到,等待工作人员向考生宣读考场规则、面试纪律等,并组织考生抽签。
(2)考生不可穿制服、单位统一工作服或穿带有特别标志的服装,或佩戴标志性徽章、饰物等。考生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等信息。凡透露的,扣减面试成绩的5%-20%,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
(四)考核
1.考核人选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组织考核。笔试、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考核工作由城中区卫生健康局和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2.考核内容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并对考生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核结果要告知本人。
3.如有考生自愿放弃,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同意,按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递补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电话通知考生。因考生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是长期关机致无法联系的,取消递补资格,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直接通知下一名考生进行递补。
(五)体检
1.体检人选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组织体检。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在柳州市三甲医院进行。
2.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3.考生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城中区卫生健康局提交复检书面申请,经城中区卫生健康局批准后进行复检。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参加复检人员的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承担复检工作的医疗机构只对复检项目做出体检合格与否的结论,体检的最终结论由承担初次体检的医疗机构根据复检结论做出。
4.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
5.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或是考生自愿放弃的,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报城中区卫生健康局同意,可以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1.根据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考生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有异议经核实不能聘用的,可按程序递补聘用对象。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考生因个人原因体检不合格、考核不合格、无法按要求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岗位资格条件的,不予聘用。
3.拟聘用人员如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聘用的,应提交《关于自动放弃聘用的声明》,并亲笔签名、加盖手印,附身份证复印件1份。
4.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经招聘单位审核后报城中区卫生健康局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的规定日期内到单位报到上班,逾期不报到上班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逾期不报到或自动放弃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四、其他事项
(一)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应当主动回避。
(二)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于在公开招聘考试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原则上本次招聘所有的程序须在2024年11月29日(含当日)前完成。2024年11月29日后仍有放弃或者考核、体检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考生应仔细阅读本公告,按要求做好报名事宜。拟聘用人员因怀孕可以申请延时体检,相关程序可以在体检后完成。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考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考生在报考期间,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六)本公告由柳州市柳东卫生院、城中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772-3919010
2.监督电话:0772-2620767
附件:1.2024年度柳州市城中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专业分类指导目录参考(202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