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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融安县2026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高级(急需紧缺)人才(第二批)面试公告

来源: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 2026-06-08 14:54   

根据《2026年度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高级 (急需紧缺)人才公告(第二批)》《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2〕79号)规定,柳州市融安县2026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高级(急需紧缺)人才(第二批)面试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6年6月13日(星期六)8:30开始。凡未在面试当天上午08:00前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二)地点:柳州市柳东新区实验小学(柳州市景行小学柳东校区),位于柳州市鱼峰区新福路6号。为保障正常秩序,请考生不要驾驶车辆进入考点及周边“限停”区域,推荐选择公共交通或即停即走。

二、面试方式与分值运用

(一)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二)面试分值。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其中,因面试入围人数不足或考生缺考等原因,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确定为考核人选,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以考生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1:1比例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出现同分的,当场加试,以加试成绩确定排名(请考生在面试结束后,保持通讯电话的畅通)。

三、面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进行面试和核验原件,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二)考生持面试资格确认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考生面试须知详见附件2)。

(三)经面试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须在6月13日08:00前到达候考室报到、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

(四)面试结束后,考生面试成绩于面试考点现场公布张贴,请在现场的考生签字确认。成绩同步公示在“融安人社”微信公众号,请考生自行查阅,默认认可成绩。

(五)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六)考生在面试阶段须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加强个人健康监测,避免身体健康出现异常,影响面试。

四、其他

(一)考生在面试期间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由融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取消本次面试资格;考生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考生在面试时,只能报自己的面试序号,不得透露考生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等信息。考生透露的,扣减面试成绩的5%—20%,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

(二)考生应诚信报考,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面试资格申请,以及在面试环节之后放弃的,记入考试诚信档案。

(三)面试资格确认书上的信息与本公告有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联系单位及联系电话:融安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与工资福利股,0772-6473768,0772-8135788。

附件:1.柳州市融安县2026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高级(急需紧缺)人才(第二批)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2.考生面试须知


融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8日

附件2

考生面试须知

一、考生须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备考期间,应加强个人健康监测,避免身体健康出现异常,影响面试。考生如出现身体不适无法坚持参加面试的,要主动到医疗机构检查。

二、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出示居民身份证、纸质笔试准考证及面试公告要求出具的其他证件。

三、考生必须遵守面试考场纪律和要求。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主考官和工作人员的管理,诚信参加面试,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面试。

四、考生不得穿制服或穿戴有特别标志的服装参加面试。

五、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签到并抽签,按抽签确定的面试序号参加面试。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考生面试序号。

考生须于面试当天上午8:00前进入候考室,未按时到达的考生不允许进入候考室,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六、考生在抽签前要主动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等禁止使用和携带的设备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严禁将手机等禁止使用和携带的设备带至候考室座位或面试室内。如有违反,给予取消本次面试资格处理。

七、考生在候考过程中不得随意出入候考室,因特殊情况需出入候考室的,须有候考室工作人员专人陪同监督。

八、考生在面试时不得携带任何与面试有关的物品和资料进入面试室;面试结束后,不得将题本和草稿纸带出面试室。

九、考生在面试时,只能报自己的面试序号,不得透露考生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等信息。考生透露的,扣减面试成绩的5%—20%,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

十、考生面试结束后,要听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返回候考室,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泄露试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