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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度公开招聘面试公告

来源: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 2026-06-08 12:40   

根据《柳州市2026年度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柳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26年6月13日(星期六),上午8:30开始面试。

面试地点:启元广场A座16楼会议室(柳州市鱼峰区新柳大道91号)。

乘坐公共交通前往可乘“快1线”、“快9线”公交车至“市民服务中心(启元广场南)”公交站下车;自行驾车前往的可将车停在启元广场南侧停车场。

二、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进行面试和核验原件,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二)考生持面试资格确认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考生面试须知详见附件2)。

(三)经面试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须在6月13日上午7:40前到达候考室报到、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凡未在面试当天上午8:00前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四)面试结束后,考生面试成绩于面试考点现场公布张贴,请在现场的考生签字确认。成绩同步公示在柳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官网,请考生自行查阅,默认认可成绩。

(五)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六)考生在面试阶段须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加强个人健康监测,避免身体健康出现异常,影响面试。

三、其他

(一)考生在面试期间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由柳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取消本次面试资格;考生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考生在面试时,只能报自己的面试序号,不得透露考生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等信息。考生透露的,扣减面试成绩的5%—20%,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

(二)考生应诚信报考,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面试资格申请,以及在面试环节之后放弃的,记入考试诚信档案。

(三) 面试资格确认书上的信息与本公告有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联系电话:柳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人事科;0772-2806821

附件:1.柳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度公开招聘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2.考生面试须知


柳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6年68日


附件1

柳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度公开招聘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名称

报考职位代码

招聘人数

姓名

准考证号

柳州市博物馆

专业技术岗

1450200033

1

李远浩

2145022000719

范子轩

2145022001411

何泓倩

2145022001506

柳州白莲洞洞穴科学博物馆

文物博物专业技术工作人员

1450200034

1

潘欣雨

2145022000327

韦林君

2145022000419

邱雪媚

2145022000921

柳州市文物保护与考古研究中心

专业技术岗位

1450200035

1

林佩璇

2145022000108

黄梦蝶

2145022000403

张帅

2145022001726

附件2

考生面试须知

一、考生须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备考期间,应加强个人健康监测,避免身体健康出现异常,影响面试。考生如出现身体不适无法坚持参加面试的,要主动到医疗机构检查。

二、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出示居民身份证、纸质笔试准考证及面试公告要求出具的其他证件。

三、考生必须遵守面试考场纪律和要求。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主考官和工作人员的管理,诚信参加面试,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面试。

四、考生不得穿制服或穿戴有特别标志的服装参加面试。

五、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签到并抽签,按抽签确定的面试序号参加面试。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考生面试序号。

考生须于面试当天上午8:00前进入候考室,未按时到达的考生不允许进入候考室,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六、考生在抽签前要主动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等禁止使用和携带的设备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严禁将手机等禁止使用和携带的设备带至候考室座位或面试室内。如有违反,给予取消本次面试资格处理。

七、考生在候考过程中不得随意出入候考室,因特殊情况需出入候考室的,须有候考室工作人员专人陪同监督。

八、考生在面试时不得携带任何与面试有关的物品和资料进入面试室;面试结束后,不得将题本和草稿纸带出面试室。

九、考生在面试时,只能报自己的面试序号,不得透露考生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等信息。考生透露的,扣减面试成绩的5%—20%,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

十、考生面试结束后,要听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返回候考室,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泄露试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