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民政局2026年度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根据《柳州市2026年度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规定,柳州市民政局拟组织开展所属事业单位公招面试工作,现将面试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一)面试时间:2026年6月13日(星期六)8:30开始。
(二)面试地点:柳州市民政局30楼(柳州市鱼峰区新柳大道91号启元广场A座)。
二、面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进行面试和核验原件,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二)考生持面试资格确认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考生面试须知详见附件2)。
(三)经面试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须在2026年6月13日8:00前到达候考室报到、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凡未在面试当天上午8:00前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四)面试当天全部考试结束后,考生面试成绩在市民政局32楼公示栏公示,并同步公示于广西柳州市民政局网站(http://mzj.liuzhou.gov.cn/),请在现场查看的考生签字确认,未到场查看考生请自行网上查阅,默认认可成绩。
(五)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六)考生在面试阶段须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加强个人健康监测,避免身体健康出现异常,影响面试。
三、其他
(一)考生在面试期间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由柳州市民政局取消本次面试资格;考生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考生在面试时,只能报自己的面试序号,不得透露考生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等信息。考生透露的,扣减面试成绩的5%—20%,情节严重的,取消面试成绩。
(三)考生应诚信报考,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面试资格申请,以及在面试环节之后放弃的,记入考试诚信档案。
(四)面试资格确认书上的信息与本公告有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联系电话:0772-2852294
附件:1.柳州市民政局2026年度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2.考生面试须知
柳州市民政局
2026年6月8日
附件1
柳州市民政局2026年度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岗位序号 |
招聘人数 |
姓名 |
准考证号 |
|
柳州市社会福利院
|
护理员 |
1450200018 |
2 |
刘赛雯 |
5445021600112 |
|
陶会红 |
5445021600813 | ||||
|
李苗苗 |
5445021601503 | ||||
|
李洪兰 |
5445021601603 | ||||
|
刘泽平 |
5445021601628 | ||||
|
刘德华 |
5445021601918 | ||||
|
柳州市儿童福利院 |
中医医师 |
1450200019 |
1 |
郑志奇 |
5145021603822 |
|
莫维茜 |
5145021604029 | ||||
|
阳梅丹 |
5145021604111 | ||||
|
柳州市儿童福利院 |
艺术 辅导员 |
1450200020
|
1 |
梁柳鲜 |
2145022000408 |
|
舒小璐 |
2145022000808 | ||||
|
韦柳璇 |
2145022001308 | ||||
|
柳州市社会福利医院 |
医师 |
1450200021
|
1 |
董晓霜 |
5245021604711 |
|
柳州市殡葬管理处 |
专业技术岗 |
1450200022 |
1 |
覃俐 |
2145022001130 |
|
廖秋燕 |
2145022002018 | ||||
|
黄璐纯 |
2145022002028 |
附件2
考生面试须知
一、考生须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备考期间,应加强个人健康监测,避免身体健康出现异常,影响面试。考生如出现身体不适无法坚持参加面试的,要主动到医疗机构检查。
二、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出示居民身份证、纸质笔试准考证、面试资格确认书及面试公告要求出具的其他证件。
三、考生必须遵守面试考场纪律和要求。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主考官和工作人员的管理,诚信参加面试,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面试。
四、考生不得穿制服或穿戴有特别标志的服装参加面试。
五、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签到并抽签,按抽签确定的面试序号参加面试。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考生面试序号。
考生须于面试当天上午8:00前进入候考室,未按时到达的考生不允许进入候考室,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六、考生在抽签前要主动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等禁止携带和使用的设备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严禁将手机等禁止使用和携带的设备带至候考室座位或面试室内。如有违反,给予取消本次面试资格处理。
七、考生在候考过程中不得随意出入候考室,因特殊情况需出入候考室的,须有候考室工作人员专人陪同监督。
八、考生在面试时不得携带任何与面试有关的物品和资料进入面试室;面试结束后,不得将题本和草稿纸带出面试室。
九、考生在面试时,只能报自己的面试序号,不得透露考生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等信息。考生透露的,扣减面试成绩的5%—20%,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
十、考生面试结束后,要听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返回候考室,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泄露试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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