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2023年第二次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精神,为充实教师队伍,优化教师结构,经研究决定,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56名,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的办法进行。严肃工作纪律,为确保招聘质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聘基本条件及岗位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教育事业,品德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与报考岗位一致的资格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年龄、学历、专业等详见《鹿寨县2023年第二次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下称《岗位表》,附件1)。
6.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处罚期限等有关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6月27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2023年高校毕业生需在2023年7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其他考生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等均需在2023年6月27日前取得。
7.原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报考人员须经原工作单位同意,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以免影响聘用。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辞退或辞聘未满5年的人员;
5.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6.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获聘在柳城县、鹿寨县、融安县、融水县、三江县五个县下属事业单位,城区、新区下属乡镇事业单位,且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在编在岗人员(含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通过定向招聘获聘到事业单位,且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在编在岗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年龄、学历、专业、电子邮箱等详见附件1《鹿寨县2023年第二次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
三、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6月27日至2023年7月5日(下午17点),报考人员的报名时间以电子邮件到达报考学校电子邮箱时间为准。
2.报名要求:应聘者应根据所学专业,按照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对口报名,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报名所需材料
(1)《鹿寨县2023年第二次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表》(附件2);
(2)二代居民身份证;
(3)历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书,在学信网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5)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资格审查
2023年6月27日-7月5日为学校资格审核时间,报考人员应在提交报名材料成功后的2个工作日内,与所报考学校审核人员联系确认是否通过资格审核。报考学校依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因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不符合条件及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应试或者聘用资格。
(三)领取准考证
1.领取准考证时间:2023年7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00)。
2.领取准考证地点:鹿寨县教育局四楼大会议室(鹿寨县桂园路汇一联四楼)。
考生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到鹿寨县教育局领取准考证。
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并携带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笔试的重要凭证,请应聘人员务必妥善保管。
四、组织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3年7月8日9:00至10:30。
2.笔试地点:鹿寨县城南实验小学(鹿寨县鹿寨镇民生路8号)。
3.笔试分值及内容:主要考查教育学与心理学基础知识,成绩满分为100分。
4.笔试成绩查询:2023年7月10日至7月13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查询电话详见《岗位计划表》。
5.划合格分数线。由鹿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全县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入围面试。有缺考、违纪情况的,不能入围面试。
6.根据计划招聘数1:3的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考生笔试成绩相同时,同时进入面试。面试入围人选名单于2023年7月10日-13日在公告发布网站公布。招聘岗位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未达到 1:3 开考比例,由招聘单位申请,经人社部门核准同意,可按实际申请不足比例开考。
(二)面试
1.面试时间:2023年7月15日。2023年7月15日8:00开始。考生7:40前进入候考室签到,7:50抽签确定面试顺序,8:00开始组织抽选面试课题进行备课;迟到考生8:00以后不到场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2.面试地点:鹿寨县城南实验小学(鹿寨县鹿寨镇民生路8号)。
3.面试形式:采取试讲方式进行,试讲时间为10分钟。
4.考生备考时间:30分钟。
5.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经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比例时,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70分(含70分)以上为合格,方可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于面试当天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出现相同分数时,以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人选。如面试、笔试成绩均相同,则进行第二次面试。
6.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处理。
五、组织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由招聘单位对考核人选开展考核工作。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有无违法乱纪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报考资格复查。考核不合格或不能按时提供相关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中出现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同意,可从参加面试的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
(一)体检人选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组织。
(二)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付。
应聘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单位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参加复检人员的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承担复检工作的医疗机构只对复检项目做出体检合格与否的结论;体检的最终结论由承担初次体检的医疗机构根据复检结论做出。
(三)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可以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在公告发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经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八、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九、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参加应聘时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身份及面试发言环节可以不佩戴口罩外,需全程佩戴口罩。其他关于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按照招聘学校相关要求执行。
十、有关说明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凡涉及本次招聘重大事项或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柳州市鹿寨县教育局、柳州市鹿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具体招聘事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三)联系方式:
1.招聘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计划表》(附件1)
2.咨询时间: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3.招聘监督电话:
0772-6820319柳州市鹿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72-6814943 柳州市鹿寨县教育局
附件:
1.鹿寨县2023年第二次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
2.鹿寨县2023年第二次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表
3.专业分类指导目录
鹿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鹿寨县教育局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