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及退款
发布日期:
2019-12-19 15:30  
部门名称 | 柳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
事项名称 | 柳州市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及退款 |
服务对象 | 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单位 |
办理依据 | 《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桂劳社发【2009】50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标准的通知》(柳政办【2009】3号) |
办理条件 | 柳州市市区范围内建设单位 |
办理程序 |
一、缴存: 第一步:单位专管人员到柳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领取账号。单位原已有账号的,不必领取。 第二步:转款(到账)。 第三步:到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1105室)财务开具收款收据。 第四步:到柳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领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证明书。 二、退款: 第一步:到支队领取建设单位申请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报告书及收据。 第二步:需有承建单位证明已按规定支付工程款,无因拖欠工程款而导致农民工工资被拖欠情况。我支队将申请退款材料及审核意见转人社局财务部门、由人社局财务部门审核后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至原单位账户。 |
所需材料 |
一、缴存 1、到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1105室)财务开具收款收据:带进账单原件及复印件。 2、到柳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开保证金证明书: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收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报建登记表(或已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出具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进账单原件及复印件、(首次办理需提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退款: 1、工程竣工意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2、承建单位申请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报告书及收据;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转款进账单位原件及复印件。 附件点此下载:/KDFile/file/20181212/20181212154008_1276.rar |
联系方式 | 咨询电话:2836136 |
手工办理方式 | |
受理部门 | 柳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
受理地点 | 柳州市东环大道272号马鹿山奇石公园文化街4号楼一楼劳动用工监督科 |
受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00到12:00,下午3:00到6:00。 |
资料转递途径 | 建设单位资料送审 |
办理期限 | 常年办理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免费 |
备注 | |
备注 |
①转款,请以建设单位名义按建委认可造价2%(单次报建上限80万)转款; ②缴款退款应由各单位专人负责办理,不能代交代办,如有变更请书面告知我支队(首次办理需提交“单位指定专人办理的介绍信”等资料); ③跨行转账请间隔两到三天到账后再来办理; ④“已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是指经由市招标办备案的标书。 ⑤复印件都要写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盖单位公章。 ⑥建设单位申请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报告书及收据可到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领取或在人社局官网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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