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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2024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定级考核通告

来源: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 2024-08-07 16:43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试点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2284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试点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桂职鉴发〔20224号)精神,经研究,现就柳州市2024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以下简称“定级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定级考核范围

(一)定级考核人员为柳州市符合申报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勤人员。

(二)2024年我市开展定级考核的试点机构、试点职业及考核方式详见附件1

二、定级考核标准、收费及申报条件

(一)定级考核标准依据相应职业(工种)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或评价规范实施,定级考核试题从自治区职业技能考核题库(卷库)随机组卷。

(二)定级考核收费标准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职业技能鉴定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桂人社规〔202014执行,由具体组织实施的试点机构负责收取,定级考核收费标准详见附件2

(三)定级考核申报条件按《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执行<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的通知》(桂职鉴发〔20236号)执行(详见附件3)。

三、定级考核时间地点安排

(一)定级考核时间:2024年我市定级考核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考核时间

10月26日—10月27日

报名时间

8月27日—9月27日

审核时间

8月27日—9月27日

缴费时间

8月27日—9月27日

票据领取时间

10月14日—10月18日

准考证领取时间

10月21日—10月25日


理论知识科目考试统一采用机考方式进行,操作技能科目、综合评审科目考核原则上在当天进行,当天无法完成的,按准考证顺延安排,具体安排以试点机构通知为准。

(二)考核地点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1.柳州市技工学校:柳州市鱼峰区燎原路39号、柳州市柳南区革新六区。

2.广西科技商贸高级技工学校:广西科技商贸高级技工学校三合校区(柳州市柳北区沙塘镇三合路18号)。

3.广西机电技师学院:柳州市屏山大道262号。

四、报考程序

(一)现场申报

1.报考对象。报考人员应为我市或区直单位驻我市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勤人员。

2.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如实填报《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定级考核登记表》(一式三份,详见附件4),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向负责该职业定级考核的试点机构申报。

3.报考人员申报技师、高级技师的,应按所申报职业综合评定科目考核方式提交一式三份的技术论文或业绩评估报告表(含佐证材料),《技术论文要求》详见附件5;《技师高级技师业绩评估报告表》详见附件6

报名地址及联系人:

1.柳州市技工学校

报名地址:柳州市鱼峰区燎原路39

联系人:唐腊梅

联系电话:0772-3137637

2.广西科技商贸高级技工学校(南校区)

报名地址:柳州市柳北区柳长路326

联系人:韩雪   

联系电话:0772-2615812

3.广西机电技师学院

报名地址:柳州市屏山大道262

联系人:易子姬

联系电话:0772-3809575

(二)报名审核

1.各试点机构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报考生完成报名资格审核并反馈审核结果,对资料真实性存疑的,应函询考生所在单位或上级单位的人事部门或纪检部门。

2.报名受理后,各试点机构对所有报考考生情况进行公示,公布举报电话,受理举报。对于核实确有虚假申报的,取消报考资格。

(三)缴费及票据领取

1.报名缴费。报考人员通过审核后请在规定缴费时间内及时向受理报名的机构缴费。

2.票据领取。报考人员缴费后,按要求在规定时间领取票据。

五、成绩公示及结果公布

(一)考生成绩将于全部考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由试点机构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考生对成绩有疑问的,可在成绩对外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到试点机构申请成绩复核(复核事项为是否存在漏评、错评以及分数统计错误等程序性事项,考评人员主观判定成绩不予复核,客观题仅在考生参加考试且无成绩时复核,其他情况不给予复核)。各试点机构收到成绩复核后,应按规定做好成绩复核工作,并将成绩复核结果通知考生。

(三)成绩公布后,部分科目考评不合格的考生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一年内报名参加一次相关科目补考。如未申请补考或补考未通过的,则需重新参加全部科目考试。

(四)各试点机构在成绩公示期满后,对定级考核成绩审核无异议后,报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核,审核无异议后,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定级考核登记表》进行结果备案并发文公布考核结果。

(五)结果登记及备案完备的《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定级考核登记表》分别由试点机构、备案部门、考生人事档案部门存放,遗失不补办。

六、相关要求

(一)定级考核过程相关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技能人才评价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工作指引(试行)》执行。报考人员对本人提交的报考信息及材料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信息、材料的,一经发现,将取消考生报考资格,已缴费用不予退回;已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取消成绩,不予结果登记及备案;已进行结果登记及备案的,取消备案,并将相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三)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或打印准考证,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四)报考人员应遵守考场纪律及各项考试安全要求。如有违反的将按情节轻重采取取消当科成绩、取消全部科目成绩、禁止参加剩余科目考试、通报等处理。涉嫌违纪违法的,将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附件:

1.定级考核试点机构、试点职业及考核方式

2.定级考核收费标准

3.定级考核申报条件

4.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定级考核登记表

5.技术论文要求

6.技师、高级技师业绩评估报告表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87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