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关于开展2023年柳州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年度检查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 2023-05-26 17:48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市人社部门近期开展2023年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培训机构”)年度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年度检查内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关于规范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现场核验工作的通知》(柳人社发〔2022〕6号)等相关要求,对全市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开展年度检查。检查内容有:

(一)依法办学。办学许可证齐全有效;按照许可的范围开展办学活动;2022年职业培训开展情况。

(二)人员条件。专职教师数不得少于教师总数的1/4,每个职业(工种)至少配备2名教师;教师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和相关专业技术技能资格。

(三)办学资产。办公设备;配备有桌椅、黑板(或投影仪)、摄像设备及与开展培训职业(工种)相关的教学设施设备。

(四)办学场所。有房产证且租赁期不少于3年(自有除外);理论课教学场所使用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

(五)其他。培训内容是否纳入劳动法、安全生产、消防、禁毒、防艾、普通话等引导类课程;加强党组织建设,坚持应建必建、能建快建;凡有稳定正式党员3人以上(含3人)的学校,必须向培训机构所在地的党工委申请单独建立党的基层组织。

二、年度检查材料

(一)依法办学。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原件正、副本;2022年柳州市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年报表(附件1)。

(二)人员条件。师资名册(附件2)。

(三)办学资产。设施和设备基本情况表(附件3)。

(四)办学场所。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办学场地平面图,需注明各教室面积及用途、理论教室面积。

(五)其他。柳州市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党员登记表(附件4);2022年培训工作总结;2023年培训计划。

以上提交的纸质版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1份),并将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三、递交检查材料时间地点

受理递交检查材料截止时间:2023年6月9日;

地点: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市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1116室)。

四、其他事项

(一)对发现不符合办学规范的办学机构限三个月内进行整改,整改结束后重新申请检查;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达不到规范要求的,将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处理;

(二)各培训机构须如实填报附件表中数据,并主动配合业务主管部门开展检查工作,通过检查结果促进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办学条件,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学水平和培训质量。

(三)结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专项整治工作,人社部门将不定时到实地进行检查。

(四)各学校对上报的年检材料真实性负责,如在检查中发现瞒报乱报的,将予以严肃处理。

(五)联系人:黄维、刘芝贤、肖淇源

联系电话(传真):0772-2825472

电子邮箱:lzzynljs@163.com


附件:

1.2022年柳州市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年报表

2.师资名册

3.设施和设备基本情况表

4.柳州市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党员登记表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