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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柳州劳人仲字〔2024〕第653号)

来源: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 2024-04-17 19:15   

柳州市祥航不锈钢材料经营部

本委受理申请人莫崇忠与被申请人柳州市贵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第三人柳州市祥航不锈钢材料经营部劳动争议一案(柳州劳人仲字2024〕第653号),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第三人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开庭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提供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本委定于2024年6月3日下午15时30分,在柳州市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河东综合服务楼五楼柳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庭审室(一),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如你单位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参加庭审的,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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