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劳务派遣单位稳岗返还补贴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各劳务派遣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做好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24〕26号)文件精神,我市启动劳务派遣单位稳岗返还补贴发放工作。为巩固劳务派遣单位稳岗返还补贴发放专项整治工作成果,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单位稳岗返还补贴发放工作,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现将我市劳务派遣单位稳岗返还补贴发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领方式
采取依申请办理的方式开展劳务派遣单位稳岗返还补贴申领工作。
二、申领注意事项
符合申领条件的劳务派遣单位,按要求提供申领资料,到社保经办部门经办网点申报。
(一)申报需提交资料(详见附件2)
1.《劳务派遣单位稳岗返还补贴申领表》(原件1份)
2.《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劳务派遣单位人员名单》(原件和电子文档各1份)
3.《劳务派遣单位用工情况信息表》(可编辑电子文档和加盖公章PDF电子文档各1份)
4.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书面承诺书(原件各1份)
5.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复印件1份)
6.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签订的资金分配协议(原件1份)
注:第“1”、“2”、“3”、“4”点的资料可登录广西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liuzhou.gov.cn/)下载,其中第“1”、“2”点的资料也可登录广西“数智人社”政务服务大厅(https://www.gx12333.net)下载;第“5”、“6”点的资料按桂人社发〔2024〕26号文件规定提供;实际未开展劳务派遣业务的劳务派遣单位,无需提供第“5”、“6”点资料。
(二)办理流程
1.登陆广西“数智人社”政务服务大厅查看申领要求。
2.确认知悉资金用途;
3.确认是否申请稳岗返还;
4.确认成功提示“贵单位稳岗返还最终以办理结果为准”;
5.从广西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或广西“数智人社”政务服务大厅)下载填写申报需提交资料;
6.携带资料到社保经办部门经办网点申报。
(三)各经办网点地址及联系电话
1.柳州市民服务中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柳州市鱼峰区龙湖路13号柳州市文化广场A1区B栋北楼2层:0772-2108092)
2.城中区社保经办点(映山街1号金秋大厦7楼:0772-2813905)
3.柳北区社保经办点(北雀路35-1号柳州银行柳北支行:0772-2108053)
4.鱼峰区社保经办点(西江路27号柳州银行大东支行:0772-2803923)
5.柳南区社保经办点(潭中西路17号富丽华都柳州银行柳南支行:0772-2826215)
6.柳江区社保经办点(柳江区拉堡镇柳堡路318号:0772-7262943)
7.鹿寨县社保经办点(鹿寨县汇锦东一巷社保中心大楼:0772-6820012)
8.柳城县社保经办点(柳城县城东大道15号城东大厦东裙楼2楼社保中心:0772-7614291)
9.融安县社保经办点(融安县长安镇广场东路3号:0772-5305286)
10.融水县社保经办点(融水镇民族路一巷8号县人社局2楼社保中心3号柜台:0772-6475270)
11.三江县社保经办点(三江县古宜镇侗乡大道侗乡大厦4号楼:0772-8615315)
三、加强资金发放后监管工作
对资金发放量较大的劳务派遣单位,通过采取约谈了解、现场实地指导、抽访用工单位等方式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工作。人社部门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劳务派遣单位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指导,预防资金使用出现偏差,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工作要求
各城区(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具体经办劳务派遣单位稳岗返还补贴发放工作,但工作需要时,应积极配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社保中心推进相关工作。
未尽事宜请联系: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科:2814706
市社保中心失业待遇管理科:2621607
附件:
1.关于做好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
2.劳务派遣单位申领稳岗返还补贴需提交资料
2-1.劳务派遣单位稳岗返还补贴申领表(模版)
2-2.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劳务派遣单位人员名单(模版)
2-3.劳务派遣单位用工情况信息表(模版)
2-4.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书面承诺书(模版)
2-5.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自拟)
2-6.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签订的资金分配协议(自拟)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