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人社发〔2024〕44号 关于撤销韦莉洁、潘孟军、陈贵生、郭桂文4名同志2023年个人记功奖励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
2024-08-20 10:21  
各主管部门(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各县区、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桂人社规〔2020〕8号)、《中共柳州市委组织部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柳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记功工作方案>的通知》(柳人社发〔2022〕8号)规定,经核实韦莉洁(立案审查期间)、潘孟军(立案审查期间)、陈贵生、郭桂文4名同志存在违法违纪问题,不符合记功申报要求。按照奖励权限我局决定撤销韦莉洁、潘孟军、陈贵生、郭桂文4名同志2023年个人记功奖励。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撤销奖励决定不服的,可以向我局提出申诉。
希望各申报单位严格按照程序申报推荐记功人选并加强审核把关,受到记功奖励的单位和同志珍惜和保持荣誉,避免类似情况发生。
附件:关于给予中共柳州市城中区委员会党建服务中心等38家事业单位、周艺湘等1185名同志2023年记功奖励的通知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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