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六批柳州市工业企业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柳州市委员会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才集聚更大力度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柳发〔2022〕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柳州市属及中区属在柳工业企业(不含事业单位)范围内开展第六批柳州市工业企业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根据《柳州市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才集聚更大力度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柳发〔2022〕7号)执行,符合条件的市属及中区属在柳工业企业重点引进、培养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可参加评选。第六批柳州市工业企业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原则上评选25名。
二、选拔条件
(一)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模范履行岗位职责。
(二)企业引进及自主培养的在职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资格(高技能人才须为拥有高级技师等级的技术带头人),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不低于五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担任重点学科带头人。在自然科学方面的研究成果具有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认可,达到国际国内领先或先进水平。
2.指导完成企业技术改造,以及在消化引进高科技产品技术项目中,创造性地解决了重大技术难题,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并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或在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成果中,具有技术创新精神,研究成果突出,并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在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在国内外处于领先地位,并经过实践证明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了解本行业的技术发展趋势,专业技术水平在本行业、自治区、柳州市领先,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或本行业领域的学科带头人,获得行业、自治区以上科技进步奖项目的主要承担者。
5.有在世界500强、国内100强企业任职经历,或有作为主要人员参与过重大项目研发经历和成果,现在柳州市企业重要岗位工作的人员。
6.长期工作在工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或技术操作方面取得特别优异成绩,技术高超、技艺精湛的高级技师。
二、选拔程序
(一)推荐与申报
用人单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根据选拔条件,提出初步人选,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公示无异议的报主管部门或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并加盖公章后,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
(二)评审与审批
1.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评选办法并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组织开展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评选。
2.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对各单位推荐的人选进行初审,并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后提交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3.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的推荐人选,须在《柳州日报》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人选名单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4.经市政府审批通过的人选,由市政府公布入选人员名单。
三、特殊津贴发放的标准和办法
(一)对享受特殊津贴的专家,在管理期内每人每年一次性发放政府特殊津贴20000元(税后)。
(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做出年度经费预算,根据市政府公布的入选人员名单拨付津贴资金及相应税额至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将津贴发放给本人,并按津贴金额与津贴税额之和的偶然所得税纳税率履行代扣个人所得税职责。
四、管理机制
(一)建立有效的跟踪服务机制。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密切同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联系,跟踪服务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决好专家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建立学术休假制度,为专家的科研工作创造宽松环境。
(二)建立完善管理和退出机制。获得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称号的人员,管理周期为两年,时间从获得批准的当年算起。管理周期满后津贴自动停止发放;管理周期内有违法违纪或违背基本条件者,即时撤销称号及待遇并据情况追回发放的津贴。
(三)获得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称号的人员,在管理期内,除享受津贴外,还可在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中,有应邀参与或列席决策活动的权利。
五、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一)需报送的材料
1.各用人单位出具推荐函,推荐函要求对推荐的人选进行排序,并说明公示情况;
2.《第六批柳州市工业企业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人选申报表》(以下简称《人选申报表》);
3.《第六批柳州市工业企业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人选情况汇总表》);
4.推荐人选符合申报规定条件的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
(1)申报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的:提交有代表性的成果、论文和著作(成果、论文为复印件,著作为封面及目录的复印件);重要奖项获奖、荣誉称号证书复印件;专利证书复印件;成果鉴定意见复印件;与学术技术水平及业绩贡献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所有证明材料由所在单位核定原件,并在复印件盖章确认,提交一式一份。
(2)申报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的:提交有代表性的成果、论文和著作(成果、论文为复印件,著作为封面及目录的复印件);重要奖项获奖、荣誉称号证书复印件;第三方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2020-2021年),所有证明材料由所在单位核定原件,并在复印件盖章确认,提交一式一份。
所有附件材料均由推荐单位人事部门负责核定原件,并盖公章确认,仅需填写2020-2021年期间取得的成果和奖励。
(二)材料格式要求
1.纸质版申报材料按推荐函、《人选情况汇总表》、《人选申报表》和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成册,提交一式三份。
2.电子版材料:(1)《人选申报表》和证明材料扫描的PDF版;(2)《人选情况汇总表》的EXCEL版。(注:报送材料中请注明联系人及电话。)
(三)报送时间和方式
请各用人单位于2022年9月16日前将符合上述要求的纸质材料报送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同时按要求将所有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lzrszjk@126.com。相关文件和表格可登录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rsj.liuzhou.gov.cn/xwzx/tzgg/)下载。
联系人:杨韩梦,联系电话:0772-2828543。
地址:柳州市城中区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10楼1019室)。
附件:
1.第六批柳州市工业企业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人选申报表
2.第六批柳州市工业企业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