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劳务派遣单位年度备案需要提交的材料和要求
来源: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
2024-03-02 16:15  
一、应提交的材料
按《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劳务派遣年度备案需提供以下材料:
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2.公司上一年度经营业务情况(自述报告包含被派遣劳动者派往的用工单位、派遣数量、派遣期限、用工岗位的情况以及设立子公司、分公司等情况);
3.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由会计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出具);
4.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人数50含50人以下提供10份,人数50以上按总员工20%比例提供);
5.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花名册及通过银行发放工资凭证;
6.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名单、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发票);
7.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
二、请各单位于每年3月31日前提交备案材料,加盖公章后直接报送至:柳州市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10楼1009室)。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联系电话:0772-2822378。
三、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各单位提交材料进行审核,依法对劳务派遣单位进行监督。上交材料7个工作日后可领取劳务派遣年度备案回执。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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