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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冶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单位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公示

来源: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 2025-03-21 10:35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16号)相关规定,现对以下工程项目(见附件)申请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情况进行公示,如发现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请及时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到柳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投诉举报,如不存在工资拖欠问题,我局将按规定程序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公示期为30天,公示时间:2025321日至2025419 公示期间投诉举报电话:0772-2836136,地址:柳州市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河东综合楼七楼701室

附件:申请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程项目明细表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321


申请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程项目明细表

序号

工程项目名称

是否竣工验收

施工单位

1

桂景湾·水天一州住宅小区29#、30#、33#楼及地下室

竣工

十一冶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

广西柳江红花水利枢纽二线船闸工程金属结构及启闭设备安装工程

竣工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西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