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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人社发〔2024〕33号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柳州市教育局 柳州市财政局 柳州市产业园区改革发展办公室 柳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筑梦广西·职引未来”2024年柳州市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促进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 2024-07-24 16:48   

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各院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4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产业园区改革发展办公室关于开展“筑梦广西·职引未来”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促进行动的通知》(桂人社发〔2024〕33号)要求,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高质量充分就业,结合柳州实际,决定联合开展“筑梦广西·职引未来”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促进行动。现将《“筑梦广西·职引未来”2024年柳州市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促进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合力,统筹推动2024年柳州市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促进行动工作落实落地。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柳州市教育局   柳州市财政局

柳州市产业园区改革发展办公室   柳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18日


筑梦广西·职引未来”

2024年柳州市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促进

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4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产业园区改革发展办公室关于开展“筑梦广西·职引未来”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促进行动的通知》(桂人社发〔2024〕33号)、《自治区乡村振兴局 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教育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乡振发〔2022〕25号)要求,全力促进柳州市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特别是脱贫家庭(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下同)“雨露计划+”毕业生(含技工学校,下同,以下简称脱贫家庭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特制订本行动方案。

一、行动目标

(一)围绕“一区两地一园一通道”建设,以推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高质量充分就业为目标,加强政府、高校、产业园区联动,持续优化就业服务,拓展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促进供需对接,助力地方产业升级和经济发展,力争8月底前柳州市2024届高校毕业生初次毕业去向落实率达到80%以上、12月底前2024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0%以上,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保持总体稳定。

(二)以脱贫家庭毕业生为重点工作对象,100%纳入实名制帮扶,动态掌握未就业毕业生基本情况、就业意愿和服务需求,采取“一对一”帮扶措施,通过提供针对性帮扶服务,确保我市12月底前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脱贫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100%。

二、行动内容

以开展“1+2+10”行动为主线(“1”是指在高校搭建1个“职达校园”就业服务站,“2”是指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百日冲刺、“职通园区”促就业2个专项行动,“10”是指全面优化10项就业服务措施),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千方百计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高质量充分就业。

(一)建设“职达校园”就业服务站。

全面整合公共就业服务、校园就业服务、市场化就业服务等各类资源,建设“职达校园”就业服务站,推动跨地区岗位、政策、服务等信息共享、直达校园,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一站式、专业化就业创业集成服务。就业服务站要统一服务功能、设施、标识等,规范基本服务事项,配备自助服务一体机等信息化服务设施。高校或与其合作的市场就业服务机构派驻工作人员进驻就业服务站,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日常求职就业指导;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依托就业服务站,会同高校就业服务部门开展就业指导、招聘等相关活动。2024年,自治区在全区范围内选取首批30所高校作为试点,建设就业服务站;2025年,根据试点情况逐步扩大建设范围;2026年底前,实现全区高校全覆盖。(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院校)

(二)实施2项高校毕业生就业专项行动

1.高校毕业生就业百日冲刺专项行动。紧盯7—9月份高校毕业生求职关键期和黄金期,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百日冲刺专项行动,集中发布公共和市场就业服务信息、全面落实实名制就业服务、组织实施困难毕业生就业结对帮扶、高频举办招聘服务活动、强化政策落实落地、优化就业指导服务、广泛开展就业宣传引导等,引导帮助有就业意愿但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生积极求职,做好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后服务衔接,促进离校未就业毕业生顺利就业、尽早就业。人社局长要结对帮扶就业压力大的高校,定向送资源、送岗位、送服务。(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区)

2.“职通园区”促就业专项行动。综合考虑高校属地、学科专业、学生就业需求等因素,推动高校与产业园区(含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结对子”,签订合作协议,建立高校和产业园区全方位长效合作机制,深化资源共享、项目合作、人才培养等,促进学科专业群与区域行业产业链集群对接,提高人才培养和市场需求的契合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结合实施先进制造业促就业行动,充分发挥高校与产业园区就业服务站和实体经济服务员、人社服务专员等功能,动态摸排园区优质企业对高校毕业生的用人需求,精准向毕业生推送,定期组织驻区企业进校开展现场招聘活动。各高校结合书记校长访企拓岗行动,加强与产业园区和驻区企业联系,促进企业负责人和高校领导面对面交流,实现“邀企业入校,送学生入园”。(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园区办、各院校;各县区)

(三)优化10项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措施

1.落实一揽子就业创业政策。全面落实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创业补贴等政策,动态更新就业创业政策清单和政策地图,列明对象范围、政策内容、补贴标准、申请流程、材料清单、咨询电话、办理地址等,提升政策知晓度和落实率,鼓励用人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整合优化吸纳就业补贴和扩岗补助政策,合并实施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对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企业,按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县区)

2.组织一系列招聘服务活动。实施“广西国企招聘专项行动”、“广西优质民企招聘专项行动”、“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秋季专场活动”等高校毕业生品牌招聘行动,加密组织线上线下招聘活动。进一步拓展就业渠道,组织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地区、京津冀地区、成渝地区等区域性专场招聘活动。运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支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组织等市场力量组织招聘夜市、直播带岗、线上精准推岗等多元化招聘服务。每月至少举办2场毕业生招聘活动,毕业生集中的城市每周至少举办1次专业性招聘、每月至少举办1次综合性招聘,确保离校前后招聘活动不断线。全市全年组织高校毕业生招聘活动不少于60场,提供岗位不少于8万个。(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区)

3.挖掘一批政策性岗位。全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出现的岗位空缺,除有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或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要求外,应主要用于招聘高校毕业生。在发布招聘计划时,明确“高校毕业生”包括近2年内毕业、未落实过编制内工作的毕业生(即毕业证书落款年度2年内,含毕业当年度),不对其是否签订就业协议、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制。延续实施国有企业增人增资政策至2025年12月31日,对按照工资效益联动机制确定的工资总额难以满足扩大高校毕业生招聘需求的国有企业,经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或其他企业主管部门同意,统筹考虑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人数、自然减员情况和现有职工工资水平等因素,可给予一次性增人增资,增核部分据实计入工资总额并作为下一年度工资总额预算基数。加快“三支一扶”、特岗计划招募进度,8月底前完成招募各环节工作;充分整合资源,归集发布一批适合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的养老服务、医疗卫生、社会工作、司法辅助、科研助理等基层岗位,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各县区)

4.加强一系列求职能力辅导。开展“职业指导基层行”活动,组织动员一批职业指导师走进校园开展就业指导讲座,为毕业生提供形势分析、生涯规划、能力测评等“面对面”指导。通过高校就业指导课程、就业指导“云上”直播间、广西毕业生就业创业圈视频号等载体,针对在校不同年级学生推出职场认知、职业技能和价值观、职场体验和职场实战等系列校园就业指导精品课程,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求职就业观,客观看待个人条件和社会需求,从实际出发做好职业生涯规划和求职准备。(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各院校)

5.提供一链式创业帮扶。充分发挥各高校创新创业学院、就业服务站作用,定期联合组织开展创业培训讲座、交流沙龙、路演展示等活动。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支持力度,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个人可按规定申请最高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微企业可按规定申请最高4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在县级以上城市组织开展“源来好创业”资源对接服务季活动,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提供创业信息、创业场地、创业融资、创业培训、创业导师等资源对接。支持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积极打造青年创业者集聚的创业街区,落实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和高校毕业生创办个体工商户创业扶持补贴,促进创业带动就业。(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院校;各县区)

6.征集一批就业见习岗位。实施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支持企业、政府投资项目、事业单位开展就业见习,更多开发科研类、技术类、管理类、社会服务类见习岗位。重点面向离校2年内未就业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举办就业见习专项对接活动,丰富完善广西就业见习线上服务专区功能,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每季度至少举办1场就业见习专场招聘会,为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见习机会。(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区

7.实施一项就业技能培训计划。鼓励各地利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探索组织青年求职能力实训营,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面向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青年开展企业参观、行业调研、岗位锻炼等体验活动,加强模拟面试、简历诊断、职业规划等互动教学,增强毕业生等青年求职就业和职业转换能力,迈好走向社会的第一步。组织青年和毕业年度学生参加新型学徒培训,提高技能水平,按规定对承担学徒培训任务的企业和学校给予学徒培训补贴。鼓励市场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面向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其他有就业意愿的青年群体,以就业目标为导向,采取公益和市场相结合的办法,实施针对性强的“培训+就业”项目,提升就业帮扶对象的就业竞争力,确保实现优质就业。(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县区

8.落实一套实名制就业服务。畅通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求职登记渠道,允许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在户籍地、常住地、求职地进行求职登记或失业登记。落实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主动联系、按需服务、定期回访机制,7月底前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与教育厅完成有就业意愿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信息交接,10月底前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全面摸清未就业毕业生具体情况和就业意愿,分阶段、分对象精准提供“1131”实名服务,即至少提供1次政策宣介、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介、1次技能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区

9.实施“一人一策”就业结对帮扶。加快完成困难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对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残疾等重点毕业生群体,实施“宏志助航计划”就业能力培训,做好“一对一”结对帮扶,针对性提供高质量岗位信息,优先落实政策、优先推荐岗位、优先组织培训或见习,实现每人至少1次精准就业帮扶,确保困难毕业生就业率高于面上平均水平。对有就业意愿的脱贫家庭离校未就业毕业生采取“一对一”帮扶措施,由各县区负责就业帮扶工作,至少提供1次政策宣介、2次职业指导、推送5个针对性岗位、推荐1个培训项目或就业见习的机会。对有创业意向的,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和政策扶持;对有见习意愿的,搭建供需对接服务,落实见习补贴;对暂无就业意愿的,做好状态记录,并定期跟踪回访,确保服务不断档。(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教育局、农业农村局、各院校;各县区

10.宣传一批就业创业典型。广泛宣传基层就业典型人物、就业典型高校和促就业优惠政策,开展“筑梦广西,未来有你”主题宣讲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长进校园”就业创业政策宣讲活动,为高校毕业生深入分析经济就业形势和广西发展机遇,引导毕业生留桂、留柳就业创业。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加大就业权益知识普及,开展普法教育、反诈教育等就业指导进校园活动,在招聘会现场、服务大厅和相关网站发布防范求职陷阱的专门提示、典型案例、维权警示和投诉渠道,增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风险防范意识和权益保护意识。(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工作要求

(一)做好“一对一”精准就业帮扶。对困难群体毕业生进行“一对一”结对帮扶,动态掌握其求职进展与所遇困难,为困难家庭未就业毕业生制定“一生一策”帮扶措施。

1.脱贫家庭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由各县区负责就业帮扶,至少提供1次政策宣介、2次职业指导、推送5个针对性岗位、推荐1个培训项目。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建立2024年脱贫家庭毕业生数据实名台账,要主动对接农业农村部门,对照《柳州市雨露计划2024年毕业学生就业意愿清单》(附件1)和《柳州市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2024年毕业学生就业信息和就业意愿清单》(附件2)名单查漏补缺,确保不漏一人。对毕业生清单信息进行再次核对,重点核实就业状态、就业时间、就业地点、就业单位和联系电话等,摸清其就业务工收入情况,核对信息与清单不相符的,要及时更新,确保台账记录真实准确。各县区在开展脱贫家庭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过程中,需做好帮扶记录,填写《2024年柳州市XX县XX乡(镇)脱贫家庭劳动力未就业“1251”就业服务登记表》(附件8),确保就业一户销号一户。对已就业的脱贫家庭毕业生,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及时将就业信息录入防止返贫监测系统。

2.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和残疾人家庭等困难毕业生由各县区负责就业帮扶,各职能部门协同配合开展工作。对照《柳州市低保家庭子女名单(2000-2006年出生)》(附件3)和《柳州市2024年残疾人家庭高校毕业生名单》(附件4)逐一排查,确保不漏一人。对毕业生清单信息进行再次核对,重点核实就业状态、就业时间、就业地点、就业单位和联系电话等,摸清其就业务工收入情况,核对信息与清单不相符的,要及时更新,确保台账记录真实准确。

3.鼓励和支持国家级柳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作为公共就业服务的有力补充,进一步发挥其在县区、高校、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设立的“多站点”及其信息化平台—“人力资源超市”的作用,运用灵活多样的市场配置人力资源的服务手段,开展“一对一”精准就业帮扶,为毕业生提供量多质优、精准适配的就业岗位。(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各县区)

(二)抓紧启动实施。各县区、各院校要抢抓就业冲刺的关键期,加快就业工作推进节奏,建立工作联席机制。从8月起,各县区于每月1日前,将《2024年毕业生实名制信息摸排服务情况明细表(高校毕业生)》(附件5)、《2024年毕业生实名制信息摸排服务情况明细表(非高校毕业生)》(附件6)、《2024年毕业生就业服务情况汇总表》(附件7)分别报送人才服务和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市就业服务中心,做到就业一人销号一人。(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区)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部门各高校要提高思想认识,把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作为重大政治责任,作为为民办实事重要内容,强化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压实责任,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结合实际优化细化本地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政策措施,促进青年高质量充分就业。

(二)强化协同配合。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建立工作调度机制,进一步聚合政策、岗位、服务资源,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各级财政部门要做好就业补助资金保障,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政策落实;各级园区办要对接园区和企业,积极挖掘适宜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的就业岗位;各高校要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配合落实落细各项促就业政策,共同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和跟踪帮扶工作。

(三)强化保障支持。各县区各部门各高校要加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的人员保障,特别是各试点高校要强化高校就业服务站人员配备,确保工作任务和政策服务落实。要统筹用好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加快兑现各项积极就业政策,支持企业稳岗扩岗。依托广西“数智人社”信息系统,推进就业政策“直补快办”,推进服务事项“打包办、提速办、一次办、自助办”,加强信息共享,实现部门间数据互联互通,最大限度释放政策红利。

五、其他事项

(一)工作具体业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余海琳,联系电话:0772-2832206。

市农业农村局:韦懿珊,联系电话:0772-2632530。

市教育局:刘之源,联系电话:0772-2815943。

市园区办:蒋玲钰,联系电话:0772-2660061。

(二)报表联系人

附件5、附件7:市人才服务和人事培训考试中心韦婷,联系电话:0772-2807233,邮箱:lzrcpxb@163.com。

附件6:市就业服务中心韦权,联系电话:0772-3803016,邮箱:lzjyngk@163.com。

(三)岗位收集联系人

市人才服务和人事培训考试中心罗方婧,联系电话:0772-2812499,邮箱:439503522@qq.com。

市就业中心马振洋,联系电话:0772-3813976,邮箱:lzjyllk@163.com。

(四)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联系方式

公共就业服务联系人:凌军友,0772-2818000,2812333。

附件:

1柳州市雨露计划2024年毕业学生就业意愿清单

2柳州市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2024年毕业学生就业信息和就业意愿清单

3柳州市低保家庭子女名单(2000-2006年出生)

4柳州市2024年残疾人家庭高校毕业生名单

52024年毕业生实名制信息摸排服务情况明细表(高校毕业生)

62024年毕业生实名制信息摸排服务情况明细表(非高校毕业生)

7.2024年毕业生就业服务情况汇总表

8.2024年柳州市XX县XX乡(镇)脱贫家庭劳动力未就业“1251”就业服务登记表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