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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第一批柳州市市级资金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及社会保险补贴公示

来源: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 2023-11-17 15:40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市级资金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的通知>的通知》(柳人社规〔2023〕2号)文件精神,经用人单位申报、市就业服务中心审核,下列单位符合申报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及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21日。如发现有不符合补贴申报条件的情形,请与市就业服务中心就业创业指导科联系,联系电话:3810572。

附件:

1.2023年第一批柳州市市级资金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及社会保险补贴标准

2. 2023年第一批柳州市市级资金公益性岗位人员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及社会保险补贴(公示附件)


柳州市就业服务中心

2023年11月17日


附件1:

2023年第一批柳州市市级资金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及社会保险补贴标准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市级资金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的通知>的通知》(柳人社规〔2023〕2号)文件精神,用人单位按月足额支付不低于我市最低标准130%的工资,依法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对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柳州市户籍、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意愿、已进行失业登记且不符合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有关公益性岗位补贴条件但又需要特别帮扶人员的用人单位,按其安置人数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标准为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30%。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用人单位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含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大额医疗补助、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给予用人单位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