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市级资金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来源: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
2023-09-05 11:09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市级资金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的通知>的通知》(柳人社规〔2023〕2号)文件精神,经用人单位申请,公开招聘一批市级资金公益性岗位,具体公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
为进行了失业登记的市资金公益性岗位援助对象。
我市市资金公益性岗位援助对象标准如下:
柳州市户籍、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意愿、已进行失业登记且不符合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有关公益性岗位补贴条件但又需要特别帮扶的下列人员:
1.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困难高校毕业生,主要指残疾人家庭、低保家庭、脱贫户家庭、特困人员(孤儿)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家庭是指高校毕业生本人为残疾人或家庭残疾成员为二级残疾及以上的家庭;低保家庭是指享受城镇或农村低保的家庭;脱贫户家庭是指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
2.参加对越自卫反击战作战,再次申请公益性岗位期满后,距离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退役人员;
3.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定确需特别帮扶的其他失业人员。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方式
各单位具体报名时间、地点、方式详见《柳州市市级资金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汇总表》,请有上岗意愿的人员在单位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按各岗位要求报名。
三、其他事项
目前符合城镇公益性岗位上岗条件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市级资金公益性岗位,经查出符合城镇公益性岗位上岗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市级资金公益性岗位的,视为报名无效。
附件:
1.柳州市市级资金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汇总表
2.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市级资金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的通知》的通知(柳人社规〔2023〕2号)
柳州市就业服务中心
2023年9月5日
分享本页面至: